2024年9月13日,阿尔女士来电反映在峨边沙坪镇新村路娟妹儿冒菜店就餐后购买一瓶柠檬水未明码标价,望核实处理。
峨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回复:
经调查,该冒菜店墙上明显位置处挂有营业执照;食品储放柜上写有菜品价格;吧台酒水柜上面贴有酒水饮料的价格标签,但不完善且不明显;店内明显位置没有张贴价格一览表。我局已督促经营者两天之内将店内所销售的食品及酒水饮料进行梳理,并形成价格公示一览表张贴于店内显目位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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