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4日,群众来电反映峨边顺河路209号公共停车位有人私自安装地锁,望帮助拆除。

峨边彝族自治县住建局回复:
接到反映后,我局于立即落实了片区执法队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通过电话沟通讲解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规定和违反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于2024年7月18日现场完成了该地锁的彻底拆除,并对沿线私占公共停车位的障碍物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收缴占道物品的同时逐人逐次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提高行为人对公共停车位正确认识,及时恢复了停车位的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