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群众来电反映峨边顺河路有商家使用物品占用路边划线停车位,望查处。
峨边彝族自治县住建局回复:
接到反映后,我局一是对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并责令商家现场完成了障碍物清除;二是呼吁周边商家提高文明意识、法律意识,不得使用障碍物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道路上公共停车位私设障碍物巡查力度,对不履行整改义务的行为人私设的障碍物进行暂扣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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