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群众来电反映峨边大坪路87号院门口有一辆垃圾清运车臭味扰民,望更换停放位置。
峨边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经调查,您反映情况属实。因该车辆驾驶员未按规定把车辆停放至我局指定位置,影响周围群众日常生活。我局立即对驾驶员和管理人员提出批评教育,要求驾驶员立即将车辆开至我局指定位置停放,保障市民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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