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部门告知峨边是否有购买二手房享受退税优惠政策
受理编号:2417405 | 来信日期: 2024-04-23 | 处理情况: 处理完成 | 问题类别: 求助 | 区域: 峨边县

2024年4月23日,群众来电反映自己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故来电望告知峨边是否有购买二手房享受退税优惠政策。

受理时间: 受理单位: 回复

峨边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回复: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内容第一条之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您购买的二手房行为不符合优惠政策退税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