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边巴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原名称:峨边金光巴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1日
触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