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3.坚持户籍为主、分类分批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
1.具有沙坪镇户籍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9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2.学籍在城区幼儿园及沙坪镇中心幼儿园峨星村幼教点的大班毕业适龄儿童。
(二)初中
1.具有沙坪镇户籍并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5届小学毕业生。
2.县街小学、城区二小、东风学校、沙坪小学、椒江太阳坪小学、红花小学就读的2025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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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招生班级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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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街小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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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二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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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小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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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4 |
(二)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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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招收班级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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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中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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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中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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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3 |
四、学位申请
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学位申请制度,符合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须在2025年5月19日上午9点至5月20日下午6点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指定的学位申请点申请学位。
(一)小学
1.县街小学学位申请点:
(1)沙坪镇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沙坪镇新声村、双河村、河沟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沙坪小学学位申请点:
(1)沙坪镇六丰村、岩月村、马嘶溪村、雪山村、万漩村、峨星村、果山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学籍在城区幼儿园及沙坪镇中心幼儿园峨星村幼教点的大班毕业适龄儿童。
(二)初中
民族中学学位申请点:
(1)具有沙坪镇户籍并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5届小学毕业生;
(2)县街小学、城区二小、沙坪小学、东风学校、椒江太阳坪小学、红花小学就读的2025届小学毕业生。
(三)特殊群体
县教育局508室学位申请点:
港澳台同胞、华侨、烈士、公安英模、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申请学位。
五、录取办法
(一)小学
1.县街小学和城区二小。
第一批次:录取沙坪镇城镇户籍和沙坪镇新声村、双河村、河沟村的适龄儿童及港澳台同胞、华侨、烈士、公安英模、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人员的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后空余学位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在沙坪小学学位申请点申请了学位的适龄儿童。
2.沙坪小学。
沙坪小学录取县街小学和城区二小录取后的其他已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
具有沙坪镇户籍或学籍在县街小学、城区二小、沙坪小学、东风学校、红花小学、椒江太阳坪小学的2025届小学毕业生在学位申请成功的基础上进行电脑派位随机产生峨边中学和民族中学新生名单。
1.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小于学位数时,通过电脑派位由峨边中学和民族中学录取。
2.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大于学位数时,按照下列顺序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通过电脑派位由峨边中学和民族中学录取沙坪镇户籍学生。
第二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后空余学位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剩余申请学位的学生。
七、招生纪律
(一)严格招生规定。各校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班额规定,不得随意突破。各学位申请点对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提交的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肃查处在招生中弄虚作假、隐藏买卖招生计划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所有未录取学生均回原籍就读。
(二)本招生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沙坪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如与其他通告不一致,以此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5224372(县教育局教育股)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12388(县纪委监委)
网络举报:http://sichuan.12388.gov.cn/leshanshi/ebianxian/ewm。
码上举报:
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5月9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