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江新城小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7-03 09: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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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江新城小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滨江新城小区全体业主:

峨边安东物业有限公司代你们向我中心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内容:电瓶车停车场地面硬化、停车棚搭建、充电系统安装;公共健身区域地面硬化、栏杆焊接安装;电瓶车停车场对面地面硬化,车位施划;小区监控系统更换安装。结算资金220734.18元。

经统计,列支范围涉及A栋1、2单元公170户,参与表决142户,表决数占列支户数比例83.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2024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向县住保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33-3238785;地址:大坪路13号(原人民医院住院楼222室)。

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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