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学生家长负担,维护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19〕20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分工方案〉的通知》(乐委办〔2022〕70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自治县教育局、自治县财政局联合拟定了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现予以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拟定标准
收费项目 |
拟定标准(元/生·月) |
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 |
120 |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请备注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方式:
峨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李文莉
电话:0833—5222615 邮箱:644471644@qq.com
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系人:代兴勇
电话:0833—5222315 邮箱:271834641@qq.com
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人:鲁克拉古
电话:0833—5226315 邮箱:793898750@qq.com
峨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