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8-2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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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府办函〔2020〕61号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2020年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峨边彝族自治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0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小康决胜年”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保障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一)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对照清单履职尽责。加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严格执行《食安委工作规则》,充分发挥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能。(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将食品安全跟踪督办、履职检查、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重要监督内容。(责任单位:县委巡察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做好食品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网上宣传和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二)落实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将食品安全作为党委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年底前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提炼当地食品安全工作中好的做法,做好经验推广。(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切实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健全食品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快检能力建设,将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大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装备配备,确保能够满足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需要。(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管,开展生产企业风险评定工作,督促全部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自查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推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继续组织开展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力度。大力推进生产经营者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和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快推动我县重要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加强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食品检查队伍和食品犯罪侦查力量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快落实监管队伍装备和食品安全快检装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实用性培训,保障待遇落实,提升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二)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食品生产基地的病虫害监测体系,加强林产品质检机构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协作平台等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加快推进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快检使用管理,加大检验检测乱象整治力度。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哨点医院,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和网络报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

四、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理

坚持从源头抓起,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受污染土壤耕地治理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我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粮食治理,切实减少粮食源头污染。专项整治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零增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加强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

五、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一)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严格重点食品监管。突出抓好酒类、桶装饮用水、淀粉制品、蔬菜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和特殊食品等重点食品,景区、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节假日、汛期、中高考等重要时段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推进餐饮质量提升工程。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85%以上,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形式,推进智慧管理。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90%,推广“食安封签”“阳光厨房”,发展义务监督员队伍。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高风险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对重点行业企业探索开展体系检查。深入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定点屠宰企业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扎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县文体旅局)

(三)重点治理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对“两超一非”、塑化剂污染、保健食品行业乱象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工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工程、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开展以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方式为重点的标签规范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供销社)、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经信局、县综合执法局)、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卫健局、县文体旅局)、“优质粮食工程”(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等食品安全放心攻坚行动,细化阶段性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

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一)加强抽检监测。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加大重点区域、企业、品种、项目抽检监测力度,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提高抽检效能。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 批次/千人,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年度核查处置完成率达100%,按时完成率达100%,信息公示率达100%。积极发挥县级快检车作用、推进农贸市场快检室的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快速检测手段,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

(二)加强风险研判。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进一步创新风险研判方式,完善预警交流机制。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掌握风险点和隐患问题,及时发布,有针对性的整改提升,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

(三)加强应急演练。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应急工作演练,落实每 3 年至少开展 1 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体系,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七、严惩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一)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食品掺假造假售假和走私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工作衔接力度,强化信息共享,建立源头治理工作机制,相关部门接到公安机关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后要立即开展源头治理并反馈办理情况。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探索建立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部门协作,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严惩违法犯罪。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落实“处罚到人”、行业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开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昆仑2020行动”、“春雷行动2020”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从严从重打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大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建立企业信用惩戒机制。加大诚信体系建设,推行企业公开承诺、自查报告、“黑名单”制度。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制定食品领域联合奖惩规范,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八、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优化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品牌培育。进一步加大在食品生产企业中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良好作业规范(GMP)等体系规范的力度,鼓励获得认证。积极推进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创建、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和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培育壮大食品生产产业,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发展,做好农业品牌培育,擦亮峨边品牌,提升峨边产品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产业提质增效。立足于发展优势,明确重点,扎实推进现代农业“8+3”产业体系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大力实“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等行动,帮助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完善和推进食品小作坊示范创建,因地制宜积极打造整洁、规范、透明的“阳光小作坊”,试点建立食品小作坊样板间、标准店和特色示范街区,推动食品小作坊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党委政府出台的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和各单位职能职责,全力支持食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级相关部门)

九、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一)加强舆情监测。切实加强舆情监测研判与应对工作,提高舆情管理的规范化,实事求是公布舆情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强部门工作联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件,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统筹用好传统和新兴媒体,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典型案例、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改变不洁饮食习俗,避免误采误食,减少食源性疾病。强化以保健食品为重点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责任单位: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三)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通过人大、政协委员、记者、社会人士的明察暗访,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责任单位:县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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