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要求,峨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国有2020-40号>地块(新场乡机砖厂)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选址论证经峨边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峨边国有2020-40号>地块位于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新场乡新凤村国道G245内侧,面积约18133平方米(27亩)。该地块适合作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参照《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该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如下:(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建筑密度:≤50%;容积率:≤2.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m。备注: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配套设施均按照《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执行。
项目用地块示意图
(图中红色处为论证地块)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7日。
公示期内,欢迎广大群众及相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东风新城5幢
联系人:邹德清联系电话:0833—5228892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