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由乐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承办的《乐山市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十条政策》发布会暨乐山旅游新产品推介活动在成都市京川宾馆举行,省旅发委副主任宋铭、乐山市政府副市长周伦斌、成都市旅游局副局长杨齐英、乐山市旅体委主任陈林强等相关领导参会并致辞。
在大会项目对接阶段,我县黑竹沟管委会主任郭云城同志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峨边“1+1+2+N”的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即以黑竹沟景区为核心引擎,以县城为承接纽带,以两个特色小镇为活力点缀,以若干个彝家新寨为珍珠镶嵌,致力于绿色崛起,助力峨边脱贫攻坚;推介了黑竹沟景区景区和全县乡村旅游中的甘嫫阿妞演艺中心、国际风情街、温泉酒店、特色小镇等十余个项目。
我方向会场发放《中国百慕大神秘黑竹沟》宣传画册70余本,《峨边旅游开发项目指南》100余册,受到各大旅行社和投资企业关注,起到宣传营销效果。
大会发布了《乐山市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十条政策》,包括设立旅游发展基金,建立旅游投融资公司,实施财政贴息补助,鼓励多渠道融资,支持旅游品牌创建,支持旅游商品研产销,鼓励企业开展境外营销,实施入境旅游奖励,培育壮大旅行社,设置乐山旅游特别贡献奖等十个方面。这些旅游业政策将为各类企业、各界人士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好的政商环境、更多的获利平台和更优的服务质量。
此次大会邀请了旅行社、航空公司、项目投资方等七十余家涉旅企业以及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三十家媒体代表参与,以此扩大影响和吸引企业投资。
《十条政策》详解:
(一)设立旅游发展基金。坚持政府引导,按照市场化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机构,设立100亿元旅游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投资需求大、综合效益好的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二)建立旅游投融资公司。建立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乐山大佛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挥旅游投资运营主体作用,围绕全市发展重点,引领、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
(三)实施财政贴息补助。对市列重点旅游项目和小微型企业旅游项目按相应贷款利率给予财政贴息;对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集团参与乐山旅游投资建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四)鼓励多渠道融资。鼓励旅游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开展股权、债权融资用于旅游项目建设,按实给予相应奖补。
(五)支持旅游品牌创建。对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或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五星级酒店等,旅游接待设施达到条件的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创建奖补。
(六)支持旅游商品研产销。鼓励在乐山登记注册旅游商品企业参展参赛,新获得国家级奖的给予相应奖励用于产品的生产推广。鼓励乐山特色商品旅游化,对符合旅游者购物需求和能传播旅游地形象的特色单项商品,按年销售金额给予奖励。新设立旅游综合性购物点,销售本地特色旅游商品达到一定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七)鼓励企业开展境外营销。鼓励旅游企业在境外主要客源地公共媒介投放乐山旅游产品广告或开展乐山旅游宣传营销活动的,按标准给予奖补。
(八)实施入境旅游奖励。对全年组织前往乐山入境游客超过1万人次的旅行社,按照人次排名,对排名前10名的旅行社给予3—30万元不等的奖励,奖励按名次依次递减3万元。对组织境外游客来乐旅游并驻留一个夜晚以上的旅行社,按组团人数80元/人予以奖励。
(九)培育壮大旅行社。鼓励在乐山登记注册的旅行社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的在乐注册旅行社,按照该旅行社当年宣传营销费用的30%给予奖补,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十)设置乐山旅游特别贡献奖。每年评选1个团队特别贡献奖,给予20万元的奖励;评选不超过3名管理类特别贡献奖,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评选不超过3名宣传营销类特别贡献奖,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评选不超过3名决策建议类特别贡献奖,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评选不超过10名服务类特别贡献奖,分别给予2万元的奖励。( 赖雪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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