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防止致贫返贫基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 扶贫开发局 发布时间: 2021-02-0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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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巩固脱贫成果防致贫返贫工作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重点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经排查发现新场乡新凤村三组史治刚家,因妻子车祸重伤在华西医院治疗,治疗费用较高,有致贫风险。经本人申请,村级公示,新场乡党委、扶贫开发局、县脱办审核、县政府审批,该家庭符合防止致贫返贫基金使用条件,现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防止致贫返贫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同意向新场乡新凤村三组史治刚拨付防止致贫返贫基金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用于解决史治刚家庭困难消除致贫风险,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真实姓名于28日至214日通过电话(08335222398)、来访等方式向扶贫开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峨边彝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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