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巩固脱贫成果防致贫返贫工作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重点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经排查发现新场乡新凤村三组史治刚家,因妻子车祸重伤在华西医院治疗,治疗费用较高,有致贫风险。经本人申请,村级公示,新场乡党委、扶贫开发局、县脱办审核、县政府审批,该家庭符合防止致贫返贫基金使用条件,现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防止致贫返贫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同意向新场乡新凤村三组史治刚拨付防止致贫返贫基金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用于解决史治刚家庭困难消除致贫风险,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真实姓名于2月8日至2月14日通过电话(0833-5222398)、来访等方式向扶贫开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峨边彝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
2021年2月8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