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扶贫开发局 发布时间: 2019-04-29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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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峨边彝族自治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1日

峨 边 彝 族 自 治 县

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用方案

 

第一章   序    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

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7〕50号);

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财农〔2018〕40号)。

(二)方案编制因由

我县属于小凉山片区,主要以农业、林业、畜牧业为主,产业基础薄弱,县级财力除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外,无力提供群众生产生活发展所需的财力保障;单打独斗、分散项目建设模式难以确保贫困户的脱贫、贫困村退出和贫困县摘帽需求,无法形成持续稳定投入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集中力量助推脱贫摘帽势在必行。

(三)方案编制原则

聚焦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施精准扶贫,坚持脱贫攻坚规划引领,精准精确施策,坚持查漏补缺,弥补脱贫短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弥补地方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切实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补短项目建设,激活省、市、县涉农资金及社会资本,形成合力打赢脱贫摘帽战。

 

第二章   目 标 任 务

 

(一)2019年度脱贫目标

1.贫困村退出目标:优先完成省上下达的2019年21个贫困村退出任务,兼顾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补短项目建设和85个已退出贫困村巩固提升项目建设,确保实现21个贫困村达到“一低五有”退出标准,巩固提升已退出85个贫困村。

2.贫困人口减贫目标:优先确保完成省上下达减贫任务3005人,力争减贫3601人,实现年度减贫目标人口达到“一超六有”脱贫标准。

(二)项目建设目标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和“六个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帮助贫困户脱贫为目标,不断让彝区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形成好习惯、养成好风气。

(三)资金整合目标

2019年预计全年可纳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规模为25026.1万元,当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026.1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整合25026.01万元。通过整合,为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脱贫提供资金保障。

 

第三章   工 作 措 施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 、“四个好”目标 、“六个精准” “五个一批”和“五个一”要求,做好做实到户任务与行业扶贫项目实施的无缝对接,按照“户规划、村汇总、乡审核、县审定”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反复审核,逐村调查摸底,尊重群众意愿,逐户进行规划,确保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与贫困户脱贫同步完成。

 

第四章   项 目 建 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扶贫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和其他与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紧密相关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扶贫项目。

(一)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农村交通、水利、彝家新寨3类项目,共计34个。其中:交通项目27个(通村路12个村、村内道路15个),水利项目4个(13个村人畜饮水改造提升工程1个,42个村人畜饮水补短项目1个和其他项目2个)、其他项目2个(21个村彝家新寨:含住房建设、通村路、通组路、桥梁、市政工程、安全饮水等76个项目和9个桥梁涵洞等)。

1. 农村交通

1.1 实施地点。在大坪村、化林村、清溪村等65个村。

1.2 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大坪村等25条通村通组路共计72.148公里,包括扩建、新建加硬化等(路面宽3.5―4.5米不等,厚度20厘米),同步实施交安设施;实施24个村通村路安防工程54.46公里和18个村通组路安防工程58.172公里,包括安装波形护栏和混凝土防撞墙;在清溪村等54个村通村通组路进行水毁修复、塌方清除、堡坎、路面修补、危石排除、窄路错车道建设等补短和巩固工程。

1.3 建设标准。有关行业标准。

1.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8月底前完成50%工程量,10月底前完成路基路面工程,12月底前全面完成。

1.5 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将覆盖65个贫困村4532户贫困户,进一步完善区域农村公路交通网,方便沿线居民交通出行,促进当地资源开发利用,带动彝区山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基础条件。

2. 微小水利

2.1 实施地点。在俄罗村、木厂村等41个村实施人畜饮水改造提升和更换分户管等补短项目。

2.2 建设内容和规模。在俄罗村等15个村建设畜水池、安装主管、分户管等巩固提升人畜饮水;在沙坪镇郭凡村等41个村更换入户管、新建取水口等补短项目;在金星村场镇螃蟹沟和水桑坝罗溪沟新建长800米防洪挡墙,在茶店村修建防洪沟。

2.3 建设标准。有关行业标准。

2.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6月底前完成30%工程量,9月底前完成80%工程量,11月底前全面完成。

2.5 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将覆盖57个村2996户贫困户口受益,将解决39651余人安全饮水问题,促进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群众生活水平。

3. 其他项目

3.1 实施地点。在巴溪村、茶园村等10个村建设铁索桥、人行吊桥和涵洞等项目;在清溪村、杨柳村等21个实施彝家新寨建设项目,包括住房建设、通村路等。

3.2 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巴溪村、杨柳村、黄泥村建设3座公路桥,在茶园村、大村、茶店村、工农村建设8个涵洞,在金岩村、马杵千村、江湾村建设3座人行吊桥;2019年彝家新寨项目在较场村、清溪村等67个村建设通村通组路等169公里,新改建贫困户住房202户,同步在巴溪村等村实施桥梁、市政工程、住房贷款贴息等。

3.3 建设标准。有关行业标准。

3.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计划2月底前全面启动,6月底前完成30%工程量,9月底前完成70%工程量,12月底前全面完成。

3.5 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将覆盖31个村2173户贫困户,解决202户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彝区新农村建设,让群众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

(二)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其他四类项目,共计27个。其中,种植业16个、养殖业7个、农副产品加工1个、其他3个。

1. 种植业

1.1 实施地点。在仲子村、清溪村、西河村等15个村实施养蜂、种茶等发展集体经济产业;在火花村、凡山村等村新建或改建粮油高产基地。

1.2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杨柳村、四坪村等种植生姜、花椒、白芨、高山蔬菜、高山茶叶、晚桃等经济作业,挖吉等村将资金入股龙头企业和专合社;在火花村、凡山村、黄泥村、松林坡村、岩悬村、木厂村、挖吉村、麻柳村等新建或改建粮油高产基地。

1.3 建设标准。有关行业标准。

1.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9月底前全面完成。

1.5 项目效益。项目完成后,可带动695人依靠产业脱贫,辐射带动全县贫困户发展种植业,解决土地荒废等一系列问题,让贫困户脱贫后可持续增收。

2. 养殖业

2.1 实施地点。在勒乌村等5个村村发展养蜂、养鸡等养殖项目,在麻柳村、桃花村等村实施花牛保种养殖项目;在茶丰村等17个村发展种养殖业等项目。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勒乌村、祖马村、宜坪村发展养蜂项目,在桃花村等村实施花牛保种项目;在茶丰村等17个村发展种养殖业等项目。

2.3 建设标准。有关行业标准。

2.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9月底前全面完成。

2.5 项目效益。项目完成后,可带动715户贫困户依靠养殖产业脱贫,带动彝区养殖业发展,保证持续增收,同时不断壮大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集体经济。

3. 农副产品加工

3.1 实施地点。在建设三月笋烘干基地厂房200平米及配套机械设。

3.2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建设三月笋烘干基地厂房200平米及配套机械设。

3.3 建设标准。有关行业标准。

3.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6月底前全面完成。

3.5 项目效益。项目完成后,可带动53户贫困户持续增收。

4. 其他相关项目

4.1 实施地点。在全县实施贫困人口奋进增收计划项目;在茶云村等6个村实施产业路硬化项目。

4.2 建设内容和规模。对2019年计划脱贫的贫困人口根据种养殖情况、务工增收情况等人均奖补1200元,对2014-2018年已脱贫户根据种养殖情况、务工增收情况等户均奖补3000元;在茶云等6个村建设10.75公里产业路。

4.3 建设标准。有关行业标准。

4.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巩固增收项目计划于3月启动9月底全面完成;产业路建设项目于4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8月底前完成50%工程量,11月底前全面完成。

4.5 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巩固增收项目将覆盖131个村7846户贫困户,带动发展产业,促进脱贫增收致富;茶云村等6个村产业路将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改善农产品运输条件,促进群众增收和彝区经济发展。

(三)其他项目。主要包括保坎、连户路等村内公共服务5个。

1. 其它

1.1 实施地点。在约嘎村、大香村、冷其村实施排水沟和保坎,在新街村等26个村硬化连户路工程。

1.2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双溪村、大香村、冷其村、约嘎村分别实施排污沟、防护栏、排水沟和保坎项目,在新街村等26个村建设连户路28公里以上(其中1.2米宽每公里补助5万元,2米宽每公里补助8万元)。

1.3 建设标准。有关行业标准。

1.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9月底前全面完成。

1.5 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将覆盖30个贫困村1911户贫困户,解决群众出行困难问题,进一步改变农村村容村貌,让彝区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实现安居乐业。

 

第五章   整 合 资 金

 

(一)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19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30159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5026.1万元。

1.基础设施类。计划投资21864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7895.1万元。具体是:农村交通(通村路、村内道路1240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790.1万元;水利(水利工程、饮水工程)134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062万元;其他811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043万元。

2.农业产业发展类。计划投资7555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6436万元。具体是:种植业养殖业2752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312万元;其它项目资金投入4803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124万元。

3.其他。投资74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695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19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25026.1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9729万元、市级资金3089.1万元、县级资金2208万元。

1.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1972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34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103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82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130万元,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1007万元,省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180万元,省级“以工代赈资金”1955万元。

3.计划整合市级涉农资金3089.1万元。

4.县级扶贫资金2028万元。

 

第六章   保 障 措 施

 

(一)组织协调。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财政、农业、扶贫工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民宗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健康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峨边彝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开发局(县脱贫办),由县扶开发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相关事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二)工作责任。统筹整合资金按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调度;县扶贫开发局(县脱贫办)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任务,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应项目名称安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制定《峨边彝族自治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建设任务和责任单位;整合后涉农资金规划的项目,按照项目归属重新划定责任部门,原项目的责任转移,由新的责任部门负责项目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和资金报帐。县扶贫开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是扶贫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整合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检查验收,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行业有关规定制定项目验收的具体办法,负责项目资料(含报账资料)的审核、收集及归档工作,按要求按时完成项目资金报帐,落实专人建立项目进度台帐。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农民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作为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收集、整理、完善报账的基础资料,建立项目资金辅助账,并对所提供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管理运行。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峨边彝族自治县2019年计划退出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农房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及农村环境治理等。县财政局根据统筹整合资金情况报县政府审批后,项目资金调整预算下达到各主管部门,并按照项目进度划拨资金到主管部门,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实行预拨启动资金制和留存质保金制。项目计划下达后,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进度凭证等资料,经实施主体申请,项目所在村“两委”、村“第一书记”、乡镇领导、县级主管部门审核报账。工程类项目、到户类项目、产业类项目、农房建设类项目(含农户自建)等,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依申请预拨协议资金的30%―80%;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按照审计确认金额扣除3%―5%工程质保金拨付剩余工程款,项目交付使用在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方可退还质保金(补助类项目除外)。

(四)群众参与。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加强政策宣传,依靠群众,尊重群众意愿,加大规划的群众参与力度,加强群众监督,让资金公开透明运行。把各类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宣传到户,让群众明白知晓质量要求和实施程序,提高群众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涉及需要群众自筹资金的项目,更要向群众讲明补助资金多少,群众自筹多少,让群众筹足资金,做好项目准备工作,调动群众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监督检查。整合资金后的使用管理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指导,组织项目验收,做好乡镇报账资料的审核把关。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村委会全过程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每个项目报账由乡镇主要领导和村扶贫第一书记签字确认。建立统筹使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检查、公告公示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 峨边彝族自治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2 峨边彝族自治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xls

附件3 峨边彝族自治县2019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来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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