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下达和安排我县扶贫资金17614.65万元(其中:中省资金15674.2万元、市级资金1240.45万元、县级资金700万元)。实施完成后资金结余资金542.695万元,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下达脱贫摘帽标准资金的通知》文件下达市级资金466.5万元,财政扶贫结余和未安排资金1009.195万元。
经县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的批复》(峨边府批复〔2018〕131号)文件同意用于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提前实施的项目。
特此公示
附件:1.2018年财政专项扶结余资金和未实施项目资金重新安排统计表
2.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结余和未实施统计表
峨边彝族自治县扶贫和移民局
2018年12月24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