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峨边府办函〔2021〕47号文件已印发,现予以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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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陈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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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二批)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峨边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9日
峨 边 彝 族 自 治 县
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第二批)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第一章 序 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
1.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2.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
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4.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峨委办〔2021〕8号)。
二、方案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思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着力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基本要求。我县属于省级重点帮扶县,彝区、山区、脱贫地区叠加,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加快推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制度保障。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势在必行。
第二章 目 标 任 务
(一)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延续性,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聚焦因病、因灾、因特殊情况造成特殊的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落实好住房、产业、基础设施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大力发展产业就业等增收措施,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
(二)项目建设目标
聚焦脱贫人口和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以持续增加群众收入为核心,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通过科学规划,大力实施衔接乡村振兴项目,不断让彝区农业更加高质高效、乡村更加美丽宜居、乡风更加文明和谐、农民更加富裕富足。
(三)资金来源
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981.75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农〔2021〕125号)文件下达282.16万元;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1〕65号)文件下达305万元;2021年全市已脱贫适龄贫困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市级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行〔2021〕40号)文件下达10.99万元;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激励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1〕66号)文件下达150万元;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激励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1〕68号)文件下达69万元;2021年市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1〕122号)文件下达149.6万元;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民族专项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行〔2021〕66号)文件下达15万元。
第三章 工 作 措 施
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户规划、村汇总、乡审核、县审定”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反复审核,逐村调查摸底,尊重群众意愿,逐户进行规划,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对接。
第四章 建 设 项 目
围绕我县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发展提升、基础设施、已脱贫适龄贫困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等建设项目,合计实施23个项目。
(一)产业发展项目。产业发展提升工程、养殖业、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县脱贫户、监测户“五小到户”劳动增收奖励奋进计划等建设项目4个。
1.新林镇茗新村乌天麻加工增产提升工程项目等建设项目1个。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232.7万元,安排资金60万元。
(2)实施地点:新林镇茗新村。
(3)实施单位:新林镇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2.胜利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养殖西门塔尔牛第三、四代品种35头(数量以采购为准)。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52.145万元,安排资金52.145万元。
(2)实施地点:五渡镇胜利村。
(3)实施单位:五渡镇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3.2021年全县脱贫户、监测户“五小到户”劳动增收奖励奋进计划(对发展养殖、种植产业和通过外出务工实现增收的脱贫户、监测户实施财政奖补)。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38.925万元,安排资金38.925万元。
(2)实施地点:全县13个乡镇。
(3)实施单位:全县13个乡镇。
(4)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4.新林镇楠木园区产业路新修泥碎路10公里、宽2米。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148万元,安排资金146.1万元。
(2)实施地点:新林镇楠木村。
(3)实施单位:新林镇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二)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防洪堡坎,乡镇场镇建设停车场、新建公共厕所等项目8个。
1.毛坪镇原灵凤村聚居点总平工程项目1个。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49.687万元,安排资金49.687万元。
(2)实施地点:毛坪镇凤凰村。
(3)实施单位:县移民经济开发公司。
(4)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2.黑竹沟镇巴溪村三组衣勒峨防洪堡坎建设项目1个。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57.5万元,安排资金35万元。
(2)实施地点:黑竹沟镇巴溪村。
(3)实施单位:黑竹沟镇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3.黑竹沟镇新建停车场2处、提升完善1处及新规范划线停车设施建设项目。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68.3万元,安排资金30万元。
(2)实施地点:黑竹沟镇场镇。
(3)实施单位:黑竹沟镇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4.大堡镇新建停车场一个300平方米、设置停车泊位等项目。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13万元,安排资金13万元。
(2)实施地点:大堡镇新火村。
(3)实施单位:大堡镇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5.大堡镇完善场镇规范建设及安装违停抓拍系统6套项目。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19.6万元,安排资金19.6万元。
(2)实施地点:大堡镇新火村。
(3)实施单位:大堡镇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6.宜坪乡场镇人居环境整治及门头制作安装工程项目。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55万元,安排资金38.25万元。
(2)实施地点:宜坪乡宜坪村。
(3)实施单位:宜坪乡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7.平等乡新建停车场1个及规范停车位建设项目。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49万元,安排资金15万元。
(2)实施地点:平等乡观慈村。
(3)实施单位:平等乡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8.宜坪乡草坪村建设3.5公里排洪沟;在宜坪村、庙岗村分别建设1个冷链物流中心2个。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安排资金150万元。
(2)实施地点:宜坪乡草坪村、宜坪村、庙岗村。
(3)实施单位:宜坪乡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三)其他建设项目。饮水项目、民生项目、管理费等项目5个。
1.原卷木片区新建取水枢纽1处、蓄水池100立方2口、安装1.6MPa dn75 PE管8000m)。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37.29万元,安排资金37.29万元。
(2)实施地点:新林镇新林村。
(3)实施单位:新林镇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2.原双桥村新建取水池2个、蓄水池2口、更换输配水管网14.54千米。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9.258万元,安排资金9.258万元。
(2)实施地点:沙坪镇红花村。
(3)实施单位:沙坪镇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3.黑竹沟镇推进移风易俗活动项目。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5万元,安排资金5万元。
(2)实施地点:黑竹沟镇。
(3)实施单位:黑竹沟镇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4.已脱贫适龄贫困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7330人项目每人30元。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21.99万元,安排资金10.99万元。
(2)实施地点:全县。
(3)实施单位:县妇联。
(4)责任单位:县妇联。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5.用于建设项目设计、预算、监理等费用。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3.05万元,安排资金3.05万元。
(2)实施地点:全县
(3)实施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4)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6.宜坪乡桐花村渔湾组排污处理的站工程项目。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15万元,安排资金15万元。
(2)实施地点:宜坪乡桐花村。
(3)实施单位:宜坪乡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7.全县13个乡镇的农村公路(300.5公里县道、483公里乡道、541公里村道和6300延米桥梁)的管理养护费用支出。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149.6万元,安排资金149.6万元。
(2)实施地点:全县。
(3)实施单位:县交通局。
(4)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8.五渡镇工农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胜利村集体养牛场提升项目;铜河村在现有的桃花种植基地林下套种黄花20亩,购买种苗。黄泥村:林下仿野生天麻种植500平方米;购120户安装三格式化粪池配套安装管道、管件。云心村新建硬化云心村小河子50亩樱桃基地、150亩李子基地里产业路长227米、宽3.5米。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71万元,安排资金69万元。
(2)实施地点:五渡镇工农村、五渡村、胜利村、铜河村;新林镇黄泥村;毛坪镇云心村。
(3)实施单位:五渡镇、新林镇、毛坪镇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9.大堡镇场镇撤除场镇乱象,修补危旧住房和围墙、破损路面等项目。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10万元,安排资金5万元。
(2)实施地点:大堡镇。
(3)实施单位:大堡镇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10.红旗镇场镇用于市场地面平整、场镇公厕维护、马沟清理、绿植花卉等项目。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10万元,安排资金5万元。
(2)实施地点:红旗镇。
(3)实施单位:红旗镇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11.毛坪镇场镇用于增添场镇环卫设施,提升场镇容貌形象项目。
(1)资金规划:项目总投资10万元,安排资金5万元。
(2)实施地点:毛坪镇。
(3)实施单位:毛坪镇人民政府。
(4)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5)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5日。
第五章 保 障 措 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严格程序,强化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管理。
(三)严格公开,强化监督。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加强政策宣传,依靠群众,尊重群众意愿,加大规划的群众参与力度,加强群众监督,让资金公开透明运行。把各类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宣传到户,让群众明白知晓质量要求和实施程序,做到家喻户晓,做好项目准备工作,调动群众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工作进度的单位取消评优资格;对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或在年终绩效评定中予以加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二批)和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
附件
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二批)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 目 安 排 表
|
序号 |
乡 镇 |
村 名 |
责任单位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拟安排资金 (万元) |
资金下达文号 |
资金级次 |
项目成效 |
|
|
惠及群众 (户) |
惠及群众 (人) |
|||||||||||
|
1 |
新林镇 |
茗新村 |
县农业农村局 |
新林镇 |
产业发展 |
新林镇茗新村乌天麻加工增产提升工程项目等建设项目1个 |
232.7 |
60 |
川财农〔2021〕 125号 |
中央 |
148 |
749 |
|
2 |
五渡镇 |
胜利村 |
县农业农村局 |
五渡镇 |
产业发展 |
胜利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养殖西门塔尔牛第三、四代品种35头(数量以采购为准) |
52 |
52 |
川财农〔2021〕 125号 |
中央 |
288 |
900 |
|
3 |
全县 |
全县 |
县乡村振兴局 |
全县 |
产业发展 |
2021年全县脱贫户、监测户“五小到户”劳动增收奖励奋进计划(对发展养殖、种植产业和通过外出务工实现增收的脱贫户、监测户实施财政奖补) |
38.925 |
38.925 |
川财农〔2021〕 125号 |
中央 |
195 |
583 |
|
4 |
毛坪镇 |
凤凰村 |
县乡村振兴局 |
县移民经济开发公司 |
基础设施 |
毛坪镇原灵凤村聚居点总平工程项目 |
49.687 |
49.687 |
川财农〔2021〕 125号 |
中央 |
53 |
196 |
|
5 |
新林镇 |
新林村 |
县水务局 |
新林村 |
饮水项目 |
原卷木片区新建取水枢纽1处、蓄水池100立方2口、安装1.6MPa dn75 PE管8000m) |
37.29 |
37.29 |
川财农〔2021〕 125号 |
中央 |
58 |
186 |
|
6 |
沙坪镇 |
红花村 |
县水务局 |
红花村 |
饮水项目 |
原双桥村新建取水池2个、蓄水池2口、更换输配水管网14.54千米 |
9.258 |
9.258 |
川财农〔2021〕 125号 |
中央 |
32 |
92 |
|
7 |
黑竹沟镇 |
巴溪村 |
县水务局 |
黑竹沟镇 |
基础设施 |
黑竹沟镇巴溪村三组衣勒峨防洪堡坎建设项目1个 |
57.5 |
35 |
川财农〔2021〕 125号 |
中央 |
64 |
224 |
|
8 |
黑竹沟镇 |
黑竹沟镇 |
县住建局 |
黑竹沟镇 |
基础设施 |
黑竹沟镇新建停车场2处、提升完善1处及新规范划线停车设施建设项目 |
63.8 |
30 |
乐市财政农 〔2021〕65号 |
市级 |
82 |
262 |
|
9 |
黑竹沟镇 |
黑竹沟镇 |
县乡村振兴局 |
黑竹沟镇 |
民生建设 |
黑竹沟镇推进移风易俗活动项目 |
5 |
5 |
乐市财政农 〔2021〕65号 |
市级 |
41 |
138 |
|
10 |
新林镇 |
楠木村 |
县农业农村局 |
新林镇 |
产业发展 |
楠木园区产业路新修泥碎路10公里、宽2米 |
148 |
146.1 |
乐市财政农 〔2021〕65号 |
市级 |
240 |
768 |
|
11 |
大堡镇 |
大堡镇 |
县住建局 |
大堡镇 |
基础设施 |
大堡镇新建停车场一个300平方米、设置停车泊位等项目 |
13 |
13 |
乐市财政农 〔2021〕65号 |
市级 |
35 |
108 |
|
12 |
大堡镇 |
大堡镇 |
县住建局 |
大堡镇 |
基础设施 |
大堡镇完善场镇规范建设及安装违停抓拍系统6套项目 |
19.6 |
19.6 |
乐市财政农 〔2021〕65号 |
市级 |
67 |
214 |
|
13 |
宜坪乡 |
宜坪乡 |
县住建局 |
宜坪乡 |
基础设施 |
宜坪乡场镇人居环境整治及门头制作安装工程项目 |
55 |
43.25 |
乐市财政农 〔2021〕65号 |
市级 |
73 |
231 |
|
14 |
宜坪乡 |
宜坪乡 |
县住建局 |
宜坪乡 |
排污设施 |
宜坪乡桐花村渔湾组排污处理的站工程项目 |
15 |
15 |
乐市财政农 〔2021〕65号 |
市级 |
23 |
74 |
|
15 |
平等乡 |
平等乡 |
县住建局 |
平等乡 |
基础设施 |
平等乡新建停车场1个及规范停车位建设项目 |
49 |
30 |
乐市财政农 〔2021〕65号 |
市级 |
67 |
206 |
|
16 |
全县 |
全县 |
县乡村振兴局 |
县乡村振兴局 |
项目管理费 |
用于建设项目设计、预算、监理等费用 |
3 |
3.05 |
乐市财政农 〔2021〕65号 |
市级 |
|
|
|
17 |
全县 |
全县 |
县 妇 联 |
县 妇 联 |
民生建设 |
已脱贫适龄贫困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7330人项目每人30元 |
21.99 |
10.99 |
乐市财政行 〔2021〕40号 |
市级 |
7330 |
7330 |
|
18 |
全县 |
全县 |
交通局 |
13个乡镇 |
民生项目 |
用于全县13个乡镇的农村公路(300.5公里县道、483公里乡道、541公里村道和6300延米桥梁)的管理养护费用支出 |
767.3 |
149.6 |
乐市财政建 〔2021〕122号 |
市级 |
15283 |
48905 |
|
19 |
宜坪乡 |
草坪村、宜坪村、 庙岗村 |
县农业农村局 |
宜坪乡 |
基础设施 |
宜坪乡草坪村建设3.5公里排洪沟;在宜坪村、庙岗村分别建设1个冷链物流中心2个 |
150 |
150 |
乐市财政农 〔2021〕66号 |
市级 |
543 |
2136 |
|
20 |
五渡镇、新林镇、 毛坪镇 |
五渡镇工农村、五渡村、胜利村、铜河村;新林镇黄泥村; 毛坪镇 云心村 |
县农业农村局 |
五渡镇、新林镇、毛坪镇 |
乡村振兴示范 |
五渡镇工农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胜利村集体养牛场提升项目;铜河村在现有的桃花种植基地林下套种黄花20亩,购买种苗。黄泥村:林下仿野生天麻种植500平方米;购120户安装三格式化粪池配套安装管道、管件。云心村新建硬化云心村小河子50亩樱桃基地、150亩李子基地里产业路长227米、宽3.5米。 |
71 |
69 |
乐市财政农 〔2021〕68号 |
市级 |
635 |
1879 |
|
21 |
大堡镇 |
大堡镇 |
县民宗局 |
大堡镇 |
建制乡镇建设管理服务提升项目经费 |
撤除场镇乱象,修补危旧住房和围墙、破损路面等 |
10 |
5 |
乐市财政行 〔2021〕66号 |
市级 |
120 |
500 |
|
22 |
红旗镇 |
红旗镇 |
县民宗局 |
红旗镇 |
建制乡镇建设管理服务提升项目经费 |
用于市场地面平整、场镇公厕维护、马沟清理、绿植花卉等 |
10 |
5 |
乐市财政行 〔2021〕66号 |
市级 |
110 |
438 |
|
23 |
毛坪镇 |
毛坪镇 |
县民宗局 |
毛坪镇 |
建制乡镇建设管理服务提升项目经费 |
用于增添场镇环卫设施,提升场镇容貌形象。 |
10 |
5 |
乐市财政行 〔2021〕66号 |
市级 |
993 |
3998 |
|
合 计 |
1889.05 |
981.75 |
|
|
|
|
||||||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