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脱办发〔2018〕24号和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7〕102号)文件精神,结合《乐山市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乐脱贫领办发〔2018〕37号)文件要求,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的规定,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383.6万元(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激励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1〕66号)文件下达150万元、《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激励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1〕68号)文件下达69万元、《2021年市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1〕122号)文件下达149.6万元、《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民族专项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行〔2021〕66号)文件下达15万元),拟安排情况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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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0833-522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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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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