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脱办发〔2018〕24号和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7〕102号)文件要求,认真按照乐山市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乐脱贫领办发〔2018〕37号)文件要求,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的规定。拟安排《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农〔2021〕125号)文件,下达282.16万元》、《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1〕65号)文件,下达305万元》、《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已脱贫适龄贫困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市级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行〔2021〕40号)文件,下达10.99万元》项目资金598.16万元,安排情况现予以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县乡村振兴局:0833-5221488
联系人:陈建波
电子邮箱:394539510@qq.com
联系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新村路113号
附件: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新街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和市级财政新街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安排统计表.xlsx
峨边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9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