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2018-2019年51个贫困村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扶贫移民局 发布时间: 2018-04-02 17:37
【字体:  】
分享到: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2018-2019年51个贫困村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峨边府办函〔2018〕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峨边彝族自治县2018-2019年51个贫困村产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乡镇要对照方案,履职尽责、系统谋划,精心组织、尽快实施,确保任务完成。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峨边彝族自治县

2018-2019年51个贫困村产业实施方案

 

为切实将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落地落细,加速脱贫村支柱产业形成,立足脱贫产业现状,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制定了全县51个贫困村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运用“科学规划、信息发布、专家评估、集体决策、风险抵押”五大产业发展机制,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采用村企合作或村两委自建经营的方式,在18个乡镇51个贫困村实施4028万元产业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累计人均3元以上,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3500元。


二、建设内容及布局


(一)白杨乡月河村

1.建设内容:种植花椒400亩;种植白芨20亩。

2.建设地点:月河村

3.实施方式:村两委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其中:种植花椒45万元,全额财政投资;种植白芨35万元,全额财政投资。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297人,其中贫困户50户、贫困人口185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368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5万元。

6.分配机制:种植白芨的收益,扣除成本35万元作为村集体所有,纯利润按照5:4: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经济;种植花椒项目,种植户(包含所有贫困户和个别非贫困户)提取各自销售额的90%,村委会提取10%作为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白杨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月河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二)白杨乡杨柳村

1.建设内容:养殖蜜蜂300箱;种植白芨35亩。

2.建设地点:杨柳村

3.实施方式:村两委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其中:养殖蜜蜂2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种植白芨5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939人,其中贫困户71户、贫困人口271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258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8万元。

6.分配机制:养蜂和种植白芨项目产生的纯利润,按照5:4: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白杨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杨柳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三)勒乌乡柑子口村

1.建设内容:养殖蜜蜂300箱;云杉苗圃基地10亩。

2.建设地点:柑子口村

3.实施方式:村两委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其中:养殖蜜蜂2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云杉苗圃基地6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783人,其中贫困户60户、贫困人口245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245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05万元。

6.分配机制:养殖蜜蜂和建设云杉苗圃项目产生的纯利润,按照6:3: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勒乌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柑子口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5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四)勒乌乡甲挖村

1.建设内容:养殖蜜蜂300箱;云杉苗圃基地10亩。

2.建设地点:甲挖村

3.实施方式:村两委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其中:养殖蜜蜂2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云杉苗圃基地6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641人,其中贫困户59户、贫困人口245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47元,村集体收入达到0.9万元。

6.分配机制:养殖蜜蜂和建设云杉苗圃项目产生的纯利润,按照6:3: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勒乌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甲挖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5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五)勒乌乡祖马村

1.建设内容:养殖蜜蜂300箱;养殖黄牛120头。

2.建设地点:祖马村

3.实施方式:村两委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其中:养殖蜜蜂2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养殖黄牛6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358人,其中贫困户130户、贫困人口540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58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2万元。

6.分配机制:养牛、养蜂产生的纯利润,按照5:4: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勒乌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祖马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5月

11.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六)勒乌乡勒乌村

1.建设内容:养殖蜜蜂400箱;养殖花牛120头。

2.建设地点:勒乌村

3.实施方式:村两委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其中:养殖蜜蜂3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养殖花牛6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380人,其中贫困户81户、贫困人口332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235元,村集体收入达到0.9万元。

6.分配机制:养牛、养蜂产生的纯利润,按照5:4: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勒乌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勒乌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5月

11.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七)新场乡庞沟村

1.建设内容:流转土地4.1亩,建设标准化鱼塘及养殖生态鱼;种植630亩山桐子。

2.建设地点:庞沟村

3.实施方式:村两委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生态鱼养殖45万元,全额财政投资;种植山桐子45万元,全额财政投资。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417人,其中贫困户82户、贫困人口251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398元,村集体收入达到2万元。

6.分配机制:养殖生态鱼的收益后,扣除成本45万元作为村集体所有,纯利润按照5:3:2分配给全体村民、贫困户、村集体。山桐子种植项目,种植户(包含所有贫困户和个别非贫困户)提取各自销售额的90%,村委会提取10%作为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新场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庞沟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6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八)新场乡新凤村

1.建设内容:修建4500平米养兔场及配套设施,养殖种母兔2000只,种公兔250只。

2.建设地点:新凤村

3.实施方式:与峨边龙创兔业有限公司合作养殖兔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7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0万元,公司自筹97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985人,其中贫困户68户、贫困人口208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15元,村集体收入达到0.96万元。

6.分配机制:前三年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6%保底分红,三年后公司返还村委会财政资金80万元,并且以后每年按纯利润的40%分配给村委会。合作养兔收益按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新场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峨边龙创兔业有限公司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7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九)哈曲乡巴溪村

1.建设内容:修建2个生态鱼塘及配套设施,养殖生态鱼。

2.建设地点:巴溪村

3.实施方式:村两委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329人,其中贫困户108户、贫困人口453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10元,村集体收入达到2万元。

6.分配机制:养殖生态鱼项目的收益,扣除成本40万元作为村集体所有,纯利润按照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哈曲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巴溪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5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十)哈曲乡瓦嘎村

1.建设内容:种植白芨30亩;种植300亩蔬菜。

2.建设地点:瓦嘎村

3.实施方式:村两委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其中:种植白芨60万元;种植高山蔬菜30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868人,其中贫困户79户、贫困人口326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10元,村集体收入达到2万元。

6.分配机制:种植白芨和高山蔬菜产生的纯利润,按照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哈曲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瓦嘎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十一)共和乡白果村

1.建设内容:种植60亩李子套种60亩小米椒;3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建设地点:白果村

3.实施方式:村两委自建种植李子套种小米椒  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其中:种植李子套种小米椒3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819人,其中贫困户20户、贫困人口64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10元,村集体收入达到2万元。

6.分配机制:种植李子和小米椒产生的纯利润,按照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共和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白果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十二)共和乡赵山村

1.建设内容:种植130亩蔬菜;5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建设地点:赵山村

3.实施方式:与峨边欣杨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种植;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91万元,财政资金70万元,合作社自筹21万元。其中:种植蔬菜41万元,财政资金20万元,自筹21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827人,其中贫困户42户、贫困人口110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20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3万元。

6.分配机制:种植蔬菜产生的纯利润,按照2:6: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共和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赵山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十三)黑竹沟镇依乌村

1.建设内容:种植1000亩牛尾竹;种植200亩丰水梨;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建设地点:依乌村

3.实施方式:村两委自建种植1000亩牛尾竹、200亩丰水梨;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84万元,财政资金80万元,自筹104万元。其中:种植1000亩牛尾竹86万元,财政资金20万元,自筹66万元;种植200亩丰水梨58万元,财政资金20万元,自筹38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40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762人,其中贫困户79户、贫困人口298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68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5万元。

6.分配机制:种植牛尾竹和丰水梨项目的收益,扣除成本40万元作为村集体所有,纯利润按照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收益按照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黑竹沟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依乌村村民委员会;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4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十四)黑竹沟镇西河村

1.建设内容:7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分配机制: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收益,按照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3.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十五)毛坪镇恒心村

1.建设内容:种植李子200亩;种植柑橘120亩。

2.建设地点:恒心村

3.实施方式:与广益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合作种植李子;与峨边清山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种植柑橘。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28.64万元。其中:种植200亩李子164.8万元,财政资金80万元,合作社自筹84.8万元;种植120亩柑橘63.84万元,财政资金20万元,合作社自筹43.84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568人,其中贫困户110户、贫困人口369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73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28万元。

6.分配机制:种植李子和柑橘项目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8%保底分红,收益按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毛坪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广益猕猴桃专业合作社  峨边清山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4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十六)毛坪镇等分村

1.建设内容:种植猕猴桃150亩

2.建设地点:等分村

3.实施方式:与广益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合作种植猕猴桃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64.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0万元,合作社自筹84.8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896人,其中贫困户55户、贫困人口168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90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28万元。

6.分配机制:种植猕猴桃项目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8%保底分红,收益按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毛坪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广益猕猴桃专业合作社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4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十七)毛坪镇茶云村

1.建设内容:种植李子150亩;修建500平米生猪养殖场1个,年出栏生猪500头。

2.建设地点:茶云村

3.实施方式:与毛坪旺发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种植李子与峨边旺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养殖生猪。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03万元。其中:种植150亩李子项目108万元,财政资金50万元,合作社自筹58万元;养殖生猪项目95万元,财政资金40万元,合作社自筹55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819人,其中贫困户100户、贫困人口310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65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12万元。

6.分配机制:种植李子项目前三年按照财政投入资金5%保底分红,3年后每年递增1%,最高不超过10%,收益按5:4: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养殖生猪项目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8%保底分红,收益按照5:4: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毛坪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毛坪旺发种植专业合作社  峨边旺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6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十八)毛坪镇长梯村

1.建设内容:种植200亩茶叶

2.建设地点:长梯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828人,其中贫困户125户、贫困人口505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95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2万元。

6.分配机制:种植茶叶项目产生的纯利润,按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毛坪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长梯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6月

11.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十九)毛坪镇上游村

1.建设内容:修建1300平米养猪场1个。

2.建设地点:上游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472人,其中贫困户108户、贫困人口423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85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1万元。

6.分配机制:养猪项目产生的纯利润,按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毛坪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上游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6月

11.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二十)杨河乡牟加村

1.建设内容:8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分配机制: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收益,按照4:3:3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3.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二十一)杨河乡茶园村

1.建设内容:5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分配机制: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收益,按照4:3:3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3.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二十二)杨河乡仲子村

1.建设内容:8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分配机制: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收益,按照4:3:3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3.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二十三)万坪乡约嘎村

1.建设内容:养殖100头生态黑猪;养殖100箱蜜蜂;三月竹修复1000亩;养殖花牛30头。

2.建设地点:约嘎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其中:养殖100头生态黑猪10万元;养殖100群蜜蜂10万元;修复三月竹1000亩50万元;养殖花牛20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327人,其中贫困户107户、贫困人口490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8218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5万元。

6.分配机制:养殖和种植项目产生的纯利润,按照5:4: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万坪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约嘎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5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二十四)万坪乡冷其村

1.建设内容:养殖100箱蜜蜂;修建养殖场1个,养殖50头花牛。

2.建设地点:冷其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其中:养殖100群蜜蜂10万元;养殖花牛项目70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573人,其中贫困户53户、贫困人口227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231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5万元。

6.分配机制:养殖项目产生的纯利润,按照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万坪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冷其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5月

11.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二十五)平等乡高岩村

1.建设内容:修建养牛场1个,养殖35头牛。

2.建设地点:高岩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736人,其中贫困户63户、贫困人口241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05元,村集体收入达到0.9万元。

6.分配机制:养殖项目的收益,扣除成本80万元作为村集体经济,纯利润按照7:2: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平等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高岩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二十六)平等乡清溪村

1.建设内容:种植300亩花椒套种100亩生姜。

2.建设地点:清溪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07.6万元,财政投资90万元,自筹17.6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515人,其中贫困户73户、贫困人口108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56元,村集体收入达到0.9万元。

6.分配机制:种植花椒和生姜产生的纯利润,按照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平等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清溪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二十七)金岩乡挖托村

1.建设内容:6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分配机制: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收益,按照6:3: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3.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二十八)金岩乡温泉村

1.建设内容:8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分配机制: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收益,按照6:3: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3.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二十九)金岩乡热水村

1.建设内容:6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分配机制: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收益,按照6:3: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3.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三十)金岩乡共和村

1.建设内容:9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分配机制: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收益,按照6:3: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3.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三十一)金岩乡罗卜村

1.建设内容:5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分配机制: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收益,按照6:3: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3.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三十二)金岩乡挖吉村

1.建设内容:9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分配机制: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收益,按照6:3: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3.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三十三)金岩乡俄罗村

1.建设内容:8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分配机制: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收益,按照6:3: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3.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三十四)五渡镇葛村

1.建设内容:8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分配机制: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收益,按照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3.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三十五)五渡镇大村

1.建设内容:养殖种石蛙6000只,配套种植1000株桃树。

2.建设地点:大村

3.实施方式:与峨边县隆原野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种养殖。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00.4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0万元,合作社自筹50.49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419人,其中贫困户16户、贫困人口55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363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2万元。

6.分配机制: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8%保底分红,收益按5:2:3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五渡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峨边县隆原野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三十六)五渡镇田村

1.建设内容:5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分配机制: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收益,按照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3.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三十七)大堡镇化林村

1.建设内容:种植藤椒654亩

2.建设地点:化林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由政府统一采购藤椒苗,分发给所有贫困户和个别非贫困户。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98万元,全额财政资金。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625人,其中贫困户88户、贫困人口372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589元,村集体收入达到8.75万元。

6.分配机制:由村委会对接藤椒收购公司,以5元/斤保底回收鲜椒,市场价格高于5元/斤时按照市场价格回收。藤椒由村委会统一组织销售,当市场价格高于5元/斤时,村委会才能提取种植户0.5元/斤作为村集体经济,提取费用扣除村委会工作经费后的剩余部分,按照6:3: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大堡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化林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三十八)觉莫乡为觉村

1.建设内容:修建200平米养牛场1个,年存栏70头;修建500平米养羊场1个,养殖400头羊。

2.建设地点:为觉村

3.实施方式:与峨边李续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养牛;与峨边连城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养羊。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90万元,财政资金90万元,自筹100万元。其中:养殖牛65万元,财政资金30万元,合作社自筹35万元;养殖羊125万元,财政资金60万元,合作社自筹65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981人,其中贫困户93户、贫困人口378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85元,村集体收入达到0.9万元。

6.分配机制:养牛和养羊项目前3年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百分之5保底分红,3年后每年递增1%,最高不超过百分之10,收益按照7:2:1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觉莫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峨边李续养殖专业合作社  峨边连城种植专业合作社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5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三十九)宜坪乡群力村

1.建设内容:修建豪猪养殖场200平米,养殖种豪猪150头;养殖生猪,年出栏800头。

2.建设地点:群力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养殖豪猪150头;与峨边丽华农业科技开发专业合作社合作养猪,年出栏800头。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14万元。其中:村委会自建养殖种豪猪5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与峨边丽华农业科技开发专业合作社合作养殖生猪64万元,财政资金30万元,合作社自筹34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799人,其中贫困户80户、贫困人口233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275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36万元。

6.分配机制:养殖豪猪项目的收益,扣除成本50万元作为村集体经济,纯利润按照4:3:3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与峨边丽华农业科技开发专业合作社合作养殖生猪项目按照8%保底分红,收益按4:3:3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宜坪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群力村村民委员会  峨边丽华农业科技开发专业合作社。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四十)宜坪乡泉水村

1.建设内容:修建1200平米生猪养殖场。

2.建设地点:泉水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799人,其中贫困户80户、贫困人口233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275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36万元。

6.分配机制:养殖生猪项目产生的纯利润,按照4:3:3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宜坪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泉水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四十一)宜坪乡红岩村

1.建设内容:种植100亩黄精;种植100亩红心苹果;养殖400只石蛙。

2.建设地点:红岩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53.58万元,财政资金70万元,自筹83.58。其中:种植黄精64万元,财政资金35万元,自筹29万元;种植红心苹果68万元,财政资金19万元,自筹49万元;养殖石蛙21.58万元,财政资金16万元,自筹5.58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785人,其中贫困户74户、贫困人口183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289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36万元。

6.分配机制:种养殖项目产生的纯利润,按照4:3:3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7.责任单位:宜坪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红岩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四十二)沙坪镇雪山村

1.建设内容:种植200亩凤凰李

2.建设地点:雪山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31.5万元,财政资金80万元,村自筹51.5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209人,其中贫困户64户、贫困人口165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328元,村集体收入达到2.8万元。

6.分配机制:3年投产后,扣除生产成本,产生的纯利润按照3:2:5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沙坪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雪山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四十三)新林镇红椿村

1.建设内容:种植100亩玉米套种100亩魔芋;修建200平米养羊场1个,养殖70只种母羊,2只种公羊。

2.建设地点:红椿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全额财政资金。其中:种植业62万元,养殖业28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263人,其中贫困户85户、贫困人口352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485元,村集体收入达到2.25万元。

6.分配机制:种植业和养殖业产生的纯利润按照贫困户50%,非贫困户30%,集体提留20%分配。

7.责任单位:新林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红椿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四十四)新林镇九龙村

1.建设内容:90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分配机制: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收益,按照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


(四十五)新林镇瓜芦村

1.建设内容:养殖小龙虾3.3万只;生产加工6万斤春笋;种植凤凰李200亩。

2.建设地点:瓜芦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养殖小龙虾和生产加工春笋;与贴民心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种植凤凰李。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33.3万元,财政资金70万元,合作社自筹63.3万元。其中:养殖小龙虾11.74万元,全额财政投资;生产加工春笋33.3万元,全额财政投资;种植凤凰李88.26万元,财政资金24.96万元,合作社自筹63.3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785人,其中贫困户55户、贫困人口142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452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05万元。

6.分配机制:养殖小龙虾项目产生的纯利润按5:3:2分配给土地入股农户、贫困户、村集体经济;春笋加工项目产生的纯利润按5:3:2分配给贫困户、一般户、村集体经济;与贴民心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种植凤凰李项目,前三年按照财政资金投入的5%保底分红,三年投产后按照纯利润的90%分红,逐步归还财政资金。纯利润按5:3:2分配给土地入股农户、贫困户、村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新林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瓜芦村村民委员会   贴民心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四十六)新林镇大香村

1.建设内容:种植李子600亩

2.建设地点:大香村

3.实施方式:与峨边正镇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种植。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58.05万元,财政资金100万元,合作社自筹258.05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316人,其中贫困户90户、贫困人口361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10元,村集体收入达到3.5万元。

6.分配机制:与合作社合作,前三年产生效益前合作社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6.5%分红,每年分红资金6.5万元,46.15%分配给贫困户,53.85%分配给村集体经济。脆红李三年投产后合作社反还村委会财政资金100万元,并且以后每年产生的纯利润20%分配给土地流转农户、10%分配给贫困户、10%分配给村集体、60%分配给正镇种植专业合作社。

7.责任单位:新林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峨边正镇种植专业合作社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四十七)新林镇江湾村

1.建设内容:种植辣椒50亩,油竹110亩;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建设地点:江湾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种植辣椒50亩、油竹110亩;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其中:村委会自建种植项目21万元;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59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836人,其中贫困户66户、贫困人口219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15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2万元。

6.分配机制:村委会自建种植业项目,纯利润按照贫困户50%,一般户30%,集体提留20%分配;委托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产生的利润,按照贫困户50%,一般户30%,集体提留20%分配。

7.责任单位:新林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江湾村村民委员会;峨边惠康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5月

11.资金来源: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


(四十八)新林镇黄泥村

1.建设内容:种植500亩黄精

2.建设地点:黄泥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710人,其中贫困户141户、贫困人口511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288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2万元。

6.分配机制:村委会自建种植业项目,纯利润按照贫困户20%,一般户30%,集体提留20%分配。

7.责任单位:新林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黄泥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5月

11.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四十九)新林镇楠木村

1.建设内容:种植200亩茶叶

2.建设地点:楠木村

3.实施方式:村委会自建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全额财政投资。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523人,其中贫困户72户、贫困人口249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256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3万元。

6.分配机制:村委会自建种植业项目,纯利润按照贫困户20%,一般户30%,集体提留20%分配;

7.责任单位:新林镇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楠木村村民委员会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5月

11.资金来源: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


(五十)红花乡双桥村

1.建设内容:种植李子320亩

2.建设地点:双桥村

3.实施方式:与峨边正镇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种植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10万元,财政资金80万元,合作社自筹130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955人,其中贫困户70户、贫困人口242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525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75万元。

6.分配机制:与合作社合作,产生效益前三年合作社按照财政资金的8%分红,每年分红资金6.4万元,50%分配给贫困户,每户贫困户每年可获得457元,30%分配给普通群众,每户每年可获得79元,20%作为村集体经济,集体经济每年可收益1.28万元;脆红李三年投产后合作社反还村委会财政资金80万元,并且以后每年产生的纯利润分配40%给村委会,村委会按照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红花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峨边正镇种植专业合作社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五十一)红花乡太坪村

1.建设内容:种植李子360亩

2.建设地点:太坪村

3.实施方式:与峨边正镇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种植。

4.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40万元,财政资金90万元,合作社自筹150万元。

5.项目效益:全村受益人口1131人,其中贫困户79户、贫困人口244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488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7万元。

6.分配机制:与合作社合作,前三年产生效益前合作社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8%分红,每年分红资金7.2万元,50%分配给贫困户,每户贫困户每年可获得473元,30%分配给普通群众,每户每年可获得79元,20%作为村集体经济,集体经济每年可收益1.44万元;脆红李三年投产后合作社反还村委会财政资金90万元,并且以后每年产生的纯利润分配40%给村委会,村委会按照5:3:2分配给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经济。

7.责任单位:红花乡人民政府

8.实施单位:峨边正镇种植专业合作社

9.指导单位:县农业局

10.完成期限:2018年9月


三、项目投资

全县项目总投资5514.9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4028万元,企业、合作社、农户自筹1486.96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产业扶贫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组织领导,使项目落地、落实,发挥项目资金致富带动作用。

(二)技术保障。抽选工作能力强、业务精、有责任心的专业技术人员蹲村指导各实施村产业扶贫建设工作,实行工期倒排,确保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考核督促。县委、县政府将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建设作为乡镇、部门脱贫攻坚主要工作,列入年度考核重点内容。采取平时督查、年终验收、观摩考评三种方式进行,分别按30%、50%、20%的权重分值核算计入综合考评成绩,确保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1.峨边彝族自治县2018年35个贫困村产业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xls

    2.峨边彝族自治县2019年16个贫困村产业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