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理由
(一)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
3.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7 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7〕15号)。
4.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峨边府办发〔2017〕10号)。
5.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自治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峨人发〔2017〕14号)
(二)事由
我县属于小凉山片区,主要以农业、林业为主,产业基础薄弱,县级财力除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等外,无力推动中央、省市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落实和完成,难以确保贫困户的脱贫需求,无法形成持续稳妥脱贫机制。
(三)目的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弥补地方财政投入不足问题,切实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激活中央、省市涉农资金及社会资本,形成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格局。
二、目标任务
(一)年度脱贫目标和资金整合目标
1.2017年度脱贫目标。贫困村退出目标:优先完成省上下达的2017年27个贫困村退出前提下,同时对3个奋斗退出村和6+2部分示范村脱贫攻坚项目安排,确保实现30个贫困村达到“一低五有”退出标准。贫困人口减贫目标:确保减贫4900人,力争减贫6016人,实现年度减贫人口达到“一超六有”。
2.资金整合目标: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和“六个精准”,瞄准贫困人口,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帮助贫困户脱贫为目标,2017年可纳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规模为8711.75万元,当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206.7万元,实际整合7206.7万元。通过整合,为贫困村退出和面上贫困户脱贫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脱贫需求
经过摸底调查和规划,结合脱贫摘帽标准,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我县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主要在农村安全住房、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急需项目和资金。
(三)脱贫目标资金需求情况
经过摸底调查和规划,对照脱贫标准,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计划退出村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急需项目资金。总资金需求12956万元,其中使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206.7万元,(涉及95个项目,主要用于安全住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项目)。
三、工作措施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 “四个好”目标和“六个精准” “五个一批”“五个一”要求,做好做实到户任务与行业项目实施的无缝对接,我县按照“户规划,村汇总,乡审核,县评审”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逐村调查摸底,尊重群众意愿,逐户进行规划,确保贫困村退出与贫困户减贫同步完成。
四、细化项目
(一)脱贫项目类别
1.安全住房
(1)实施新建住房503户(其中卷木村16户、联合村33户、双桥村29户、宜坪村23户、庙岗村17户、红旗村12户、光明村12户、新凤村6户、大村10户、胜利村11户、灵凤村23户、中心村7户、岩悬村10户、火花村20户、瓦嘎村18户、挖托村14户、巴溪村28户、挖吉村32户、幸福村11户、新丰村22户、九家村10户、较场村18户、双溪村11户、楠木村17户、双凤村14户、黄泥村21户、泉水村12户、长梯村19户、四坪村14户、峨星村11户、蔬菜村2户,投入补助资金2012万元。
(2)实施改建住房14户(其中祖马村1户、庙岗村4户、岩悬村4户、大村1户、九龙村1户、红椿村1户、甲挖村2户);投入补助资金21万元。
合计投入补助资金2033万元。
2.基础设施
(1)实施沙坪镇峨星村通组路硬化、沙坪镇月包村连户路硬化等17个贫困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共计35个项目,共投入2590.2万元;
(2)灵凤村、宜坪村、庙岗村、卷木村等15个村雪亮工程,共计投入90万元;
(3)实施哈曲乡解放村等10个贫困村实施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计10个项目,共投入289.5万元;
总计投入2969.7万元。
3.产业发展
(1)黑竹沟镇底底古村旅游客栈设施投入60万元;
(2)新场乡桃花村花牛保种基地建设投入30万元;
(3)“6+2”示范村、彝家新寨田园经济建设投入12万元;
(4)补齐全县106个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投入769万元;
(5)补助全县带动贫困户增收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205万元。
总计投入1076万元。
4.民生改善
(1)实施新林镇卷木村新建党群服务中心等15个贫困村16个项目工程,共投资504万元;
(2)实施勒乌乡山峰村电热水器到户、卫生室维修改造、彝新居室内设施“六件套”配备等18个贫困村18个项目,共投资539.5万元;
总计1043.5万元。
5.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实施哈曲乡解放村垃圾池建设等5个贫困村6个项目,共投资84.5万元。
(二)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
对贫困和贫困户规划的“十三五”项目需求,按类别建立项目库,产业发展和住房建设项目规划到村到户,基础设施、新村建设和乡村旅游规划到村,教育、卫生、文化院坝规划归口到部门,做到有项目规划,有责任落实部门。
五、整合资金
整合资金来源为统筹整合上级财政涉农资金主要包括: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新村成片推进示范县专项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林业改革资金、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用于交通运输一般公路项目,共23项资金,整合资金规模7206.7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协调。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财政、农业、扶贫工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扶移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县民宗局、县住建局、县教科体局、县卫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峨边彝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移局(县脱贫办),由县扶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扶贫移民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相关事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二)工作责任。统筹整合资金按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调度;县扶移局(脱贫攻坚办)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任务,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应项目名称安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制定《峨边彝族自治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建设任务和责任单位;整合后的涉农资金规划的项目,按照项目归属重新划定责任部门,原项目的责任转移,由新的责任部门负责项目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和资金报帐。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教科体局、县卫计局、县民宗局、县旅游局是扶贫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整合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检查验收,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行业有关规定制定项目验收的具体办法,负责项目资料(含报账资料)的审核、收集及归档工作,按要求按时完成项目资金报帐,落实专人建立项目进度台帐。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农民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作为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收集、整理、完善报账的基础资料,建立项目资金辅助账,并对所提供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管理运行。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主要集中用于峨边彝族自治县2017年计划退出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农房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及农村环境治理等。县财政局根据统筹整合资金情况报县政府审批后,项目资金调整预算下达到各主管部门,并按照项目进度划拔资金到主管部门,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实行预拨启动金制和留存质保金制。项目计划下达后,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进度凭证等资料,经实施主体申请,项目所在村“两委”、村“第一书记”、乡镇领导、县级主管部门审核报账。工程类项目、到户类项目、产业类项目、农房建设类项目(含农户自建)等,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依申请预拨协议资金的 30%-80%;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按照审计确认金额扣除 5%工程质保金拨付剩余工程款,项目交付使用在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方可退还质保金(补助类项目除外)。
(四)群众参与。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加强政策宣传,依靠群众,尊重群众意愿,加大规划的群众参与力度,加强群众监督,让资金公开透明运行。把各类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宣传到户,让群众明白知晓质量要求和实施程序,提高群众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涉及需要群众自筹资金的项目,更要向群众讲明补助资金多少,群众自筹多少,让群众筹足资金,做好项目准备工作,调动群众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监督检查。整合资金后的使用管理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指导,组织项目验收,做好乡镇报账资料的审核把关。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村委会全过程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每个项目报账由乡镇主要领导和村扶贫第一书记签字确认。建立统筹使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检查、公告公示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峨边彝族自治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峨边彝族自治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
附件:峨边彝族自治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全年11.30).xls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