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2021年第一批次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车辆依法进行报废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大队现对2016年至2020年扣留的302辆机动车向社会予以公示,其中中型普通客车1辆(牌照号码为川AN3095,识别代码:LFZBBAGC89A005177),正三轮摩托车12辆,二轮摩托车281辆,电瓶车2辆,人力三轮车6辆。请各位车主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大队接受处理。经公示3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向自治县财政局、乐山市交警支队上报进行处置。
附件:峨边交警大队2021年第一批次罚没物资明细
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1日
2021-07-01 关于对2021年第一批次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依法进行报废的公示.zip
6.30峨边交警大队2021年第一批次罚没物质明细A3.xls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