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2021年第一批次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依法进行报废的公示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07-0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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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2021年第一批次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车辆依法进行报废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大队现对2016年至2020年扣留的302辆机动车向社会予以公示,其中中型普通客车1辆(牌照号码为川AN3095,识别代码:LFZBBAGC89A005177),正三轮摩托车12辆,二轮摩托车281辆,电瓶车2辆,人力三轮车6辆。请各位车主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大队接受处理。经公示3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向自治县财政局、乐山市交警支队上报进行处置。

附件:峨边交警大队2021年第一批次罚没物资明细

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1

2021-07-01 关于对2021年第一批次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依法进行报废的公示.zip

6.30峨边交警大队2021年第一批次罚没物质明细A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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