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峨边县城区及国道电子监控的公示

信息来源: 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7-0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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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强道路交通管理执法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辖区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情况及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2711日零时起。

二、设备位置及抓拍功能:

(一)启用1处违反禁令标志抓拍设备,对货车违反禁令标志驶入城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地点为:景阳路209号(峨边中学)进城方向;

(二)启用4处固定测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小型客车限速60公里/小时,大中型车辆限速40公里/小时)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地点为:国道G245线768公里(峨边段)明达货场(双向)、国道G245线755公里(峨边段)沙坪坝二级水电站桥头(双向);

(三)启用2套区间测速设备,构建1个区间测速段,对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小型客车限速60公里/小时,大中型车辆限速40公里/小时)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地点为:国道G245线768公里(峨边段)明达货场至国道G245线755公里(峨边段)沙坪坝二级水电站桥头(双向)。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告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2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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