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大队现对2020年至2021年扣留的189辆机动车向社会予以公示,其中小型汽车1辆(牌照号码贵BQ1226,识别代码LGXC36DG791012283),小型客车2辆(牌照号码为川LN1833,识别代码103257;牌照号码为川AHN889,识别代码104079),正三轮摩托车10辆,二轮摩托车176辆。请各位车主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大队接受处理。经公示3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向自治县财政局、乐山市交警支队上报进行处置。
附件:峨边交警大队2022年第一批次罚没物资明细
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22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