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省川南林业局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一612林场双流园森林管护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传 真:0833-5222301
地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川南林业局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一612林场双流园森林管护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勒乌乡甲挖村
(三)建设单位:四川省川南林业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管护站一座,建设总面积280m2,建筑总高度8.9m,地上层数2层。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消防、通讯防雷、供配电、弱电系统工程等及室外配套附属设施。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周边居民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管护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2、废气: 施工期粉尘和道路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地区有一定不利影响,由于建筑粉尘及扬尘沉降较快,采取有效措施并加强管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为厨房油烟,产生量小,通过排气扇处置和加强通风后,再经过周边植被净化,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在采取了合理的施工组织方式后,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并且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分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施工期实现土石方平衡,无弃方产生;施工固废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处置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油漆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油漆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去向明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管护人员生活垃圾和化粪池底泥,不涉及危废。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勒乌乡环卫系统处置;化粪池底泥清掏后用于绿化施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