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峨边嵘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峨边五渡镇田村粘土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01-22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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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边嵘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峨边五渡镇田村粘土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22-20202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真:0833-5222301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边嵘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峨边五渡镇田村粘土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五渡镇田村3组

(三)建设单位:峨边嵘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29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年产量为3万吨/年,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本项目为已建项目,2003年3月开工建设,2004年2月基建完成,2004年3月至2005年2月为试运行期,2012~2014年矿山主要进行巷道技改工程,2015年、2016年由于粘土矿市场行情低迷,无法实现赢利销售,矿山未进行采矿生产2017年因田村移民避险解困集中安置点建设,占用该公司工业场地,主井口也受到破坏,因此公司将租用峨边恒源矿业有限公司的堆场,作为矿区的工业场地,同时需对主井口进行改造但建设单位无相关环评手续,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给予不处罚办理环评手续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矿井涌水产生量不大,建设方应在平硐口建设集水池,涌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硐内和工业场地洒水降尘。湿法作业产生的废水量较少,蒸发后不对环境产生影响;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移民安置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废气:本项目为地下开采,粉尘产生量不大,矿石堆场和废石堆场设置挡棚和挡墙,各产尘点设置洒水装置,定期洒水抑尘后,堆场扬尘产生量小,运营期废气和粉尘不会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建设方选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燃油设备和运输车辆,在铲装、装载运输时对矿石和装载场地进行洒水,同时降低装载时落差,车辆经过住户时控制行驶速度,工业场地内适量洒水。

3、噪声:采用低噪设备,设备减振、距离衰减,夜间不进行生产降低噪声对开采区周边住户及运输路线沿线周边住户的不利影响。

4、固废:废石堆场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目前废石产生量约5000t/a,全部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将其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或部门处置,不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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