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乐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乐山市渡改桥工程(大河坝渡改桥)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1标6分部(峨边部分)临时施工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传 真:0833-5222301
地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乐山市渡改桥工程(大河坝渡改桥)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渡改桥工程(大河坝渡改桥)
(二)建设地点:峨边县毛坪镇和峨眉山市龙门乡
(三)建设单位:乐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298.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右岸起点位于峨边县毛坪镇境内、与县道峨轸路平交,左岸终点位于峨眉山市五渡镇大村,与村道平交。本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桥梁宽度:0.5m(防撞护栏)+2.5m(非机动车道)+3.5m(行车道)+0.5m(双黄线)+3.5m(行车道)+2.5m(非机动车道)+0.5m(防撞护栏)=13.5m(桥梁总宽),本项目路线全长631.737m(路线起讫桩号:K0+000~K0+631.737),其中桥梁全长616m(主桥长396m,引桥长220m),引道长15.737m。;桥跨布为简支梁+变截面连续钢构,载荷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通航等级: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施工期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设施工营地,采用就近租用民房的方式解决,生活废水利用现有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在非事故状态下,产生水为雨水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进入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后排入大渡河,桥面径流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有施工扬尘和施工设备(包括车辆)排放的尾气,采用防尘措施后,可将其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营运期本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扬尘产生量较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汽车尾气的排放。桥梁两端有大量绿色植物,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施工期,施工噪声会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必须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量避开午休时间施工,禁止在中高考期间施工,并采取措施将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运营期采取加强管理,设置交通标志,加强桥梁路面保养等措施后项目营运后将不会对桥梁两端居民产生较大影响。
4、固废:本项目将产生弃土石方,及时回填及绿化,多余的运往规划的弃渣场堆放;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交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专用车辆并加盖篷布,指定路线运输,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投入使用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运输车辆携带的泥沙以及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大,可由环卫人员集中收集,其环境影响较小。
二、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1标6分部(峨边部分)临时施工场地项目
(一)项目名称: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1标6分部(峨边部分)临时施工场地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县长虹村1组
(三)建设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临时施工场地,1#场地进行混凝土拌和、骨料加工,2#场地进行钢筋加工。建设规模:1#场地年产C15-C30混凝土7.92万m3、5-30mm碎石78238t;2#场地年产钢筋加工件800t/a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既有环保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洗砂废水、设备、车辆、场地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初期雨水、洗砂废水和设备、车辆、场地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和汽车尾气。施工扬尘主要通过设置围挡、湿法作业等措施治理施工扬尘污染;通过选用环保设备、减少运输车辆怠速行驶等措施减小燃油废气和汽车尾气污染。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粉尘、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安装仓顶除尘器,其余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产生量小;骨料加工主要设备封闭,同时喷雾降尘;运输车辆按规定方向进出,减少怠速行驶,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含硫量低的轻质柴油。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和设备安装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鸣笛等措施治理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和设备安装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项目通过隔声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施工期固废包括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装饰工程弃渣和施工废料等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堆放场堆放;废包装材料交废品回收站回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现场经收集运送至市政垃圾收集点后统一处理。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和含油废棉布废手套。其中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运送至政府指定场地堆放;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运送到当地市政垃圾收集点,统一清运;含油废棉布废手套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