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城郊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传真:0833-5222301
地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城郊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老人民医院片区、经营所片区、马嘶溪火车站片区
(三)建设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37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分三个片区建设,分别为老人民医院片区、马嘶溪火车站片区与经营所片区。其中老人民医院片区建设污水管网长度约639m;经营所片区建设雨水管网长度约126m;马嘶溪火车站片区建设污水管网长度约2395m,尾水管网长度约700m,配套10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台。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收集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2019)标准后排入大渡河。正常工况条件下,污水处理站出水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2、废气:项目正常运行期间,污水处理站的格栅、调节池、缺氧池等处散发臭气,在经过加盖密闭处理、四周栽种吸污植物等措施后,营运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浓度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传动机械工作时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有:污水提升泵和鼓风机,在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等措施后,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格栅栅渣、污泥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旧填料等。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量较少,污泥由吸粪车运往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格栅栅渣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收集处理,废旧填料交由厂家回收。项目固体废物均会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