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区滨河路改造及水景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5222301
地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县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区滨河路改造及水景观工程
(二)建设地点:沙坪镇老城区双桥出至峨中桥路段
(三)建设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1)滨河路改造道路宽7.5米,道路改造长度3200.00米;(2)峨中桥上游路段新建3m宽人行休闲运动道路800m;(3)设置座椅60个;(4)设置垃圾桶20个;(5)设置路灯150杆;(6)设置标识标牌10个;(7)改造滨河广场2000m2;(8)改造少年宫片区5000m2;(9)改造栏杆扶手2000米;(10)改造沙小旁老年活动中心1000m2;(11)改造夜间景观亮化工程3200m。(12)建筑立面改造20000m2;(13)新建3座公共厕所共300m2;(14)栽种乔灌木800株;(15)修建河道拦河坝戏水工程6段;(16)人文文化艺术园林打造;(17)电子显示屏;(18)河道梳理;(19)交通局-红岩子路段修建人行运动栈道800m。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废水量小,成份简单,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主要是公厕污水,绿化用水。公厕污水能全部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峨边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渡河。绿化用水全部自然蒸发。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通过修建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粉尘,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汽车尾气、公厕及生活垃圾收集点恶臭气体等,通过定期清洁,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加盖处理,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等,减少气味的产生。通过合理疏导交通,可充分利用植被具有既美化环境和净化机动车尾气等废气的作用,选种吸收废气效果较好的树种,以达到净化环境的作用。
3、噪声: 主要噪声设备为破碎机、筛分机、装载机、挖掘机等。要求项目对鄂式破碎机、圆锥机设置隔声屏障,以进一步降低对最近住户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施工期将产生建筑垃圾运至城建部门规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限;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袋装运交由当地交环卫部门处置,不影响环境。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纸、废包装材料以及游客丢弃的饮料瓶、果皮等生活垃圾,建设单位与环卫部门做好协调,做到日产日清,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将使垃圾处理提高一个档次。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