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8-05-09 14:20
【字体: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59-201851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833-5222301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县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马嘶溪村三组

(三)建设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638.84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改造工程主要为包括一期工程提标改造和二期工程项目新建。其中:一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处理水量为4000m3/d,出水水质标准提高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的表1规定;二期新建项目中预处理工段和BioDopp生化反应池的设计处理水量为4000m3/d,深度处理工段设计处理水量为8000m3/d,与一期工程共用。出水水质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的表1规定,以及新建二期截污管网12.7km。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营运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内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进行深度处理,最终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尾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标准后排入大渡河,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基本可行,能够保证污水达标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厂运营时的恶臭,恶臭治理采取以下措施:在污泥脱水间等室内部分,采用机械通风方式,减少臭气危害,在露天的水池加盖处理,消除恶臭;污泥日产日清,不在厂内长期堆存;运输车辆密闭,尽量减小臭气对运输线路附近大气环境的影响;厂区和臭源周围建设绿化隔离带。无组织恶臭排放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恶臭可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噪声: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房、基座减振、隔声板、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噪声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格栅栅渣、污泥、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运行产生的污泥必须经过脱水处理(含水率小于60%)后方可转运,严禁乱倒乱放,日产日清,按规划的相应污泥运输路线运输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单独存放于危废间,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去向明确,且均得到合理处置,可有效防止固体废弃物的逸散和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