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边新场锦路沥混加工厂新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和峨边彝族自治县峨边森刚碎石厂碎石加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5222301
地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县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峨边新场锦路沥混加工厂新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一)项目名称:峨边新场锦路沥混加工厂新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
(三)建设单位:峨边新场锦路沥混加工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位于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长虹村,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3.2893°、北纬29.2725°,占地面积3500m2,年产沥青混凝土2.1万吨。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7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2.5%。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本项目在落实相应环保措施后,不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气: 对厂区各个产尘点不定时洒水降尘;同时物料堆场加强封闭,且加强场地的清扫,洒水降尘。本项目拟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合理有效,根据预测,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2级标准限值。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烘干筒、筛分机、空压机、引风机等,另外还有装载机、运输车辆作业也将产生噪声。其中空压机、引风机噪声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治理;筛分机、烘干筒等设备噪声采用减振措施治理;装载机、运输车辆等产生噪声经采取文明作业、限速、禁止鸣笛等管理措施治理。经预测,项目四周场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昼间标准要求,最近住户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的生产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石料、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及被油污污染的棉纱、手套、收集的粉(烟)尘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沙坪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及被油污污染的棉纱、手套以及在专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石料破碎后,回收利用;除尘系统收集的粉(烟)尘进入回收粉料仓作原料使用;
二、峨边彝族自治县峨边森刚碎石厂碎石加工
(一)项目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峨边森刚碎石厂碎石加工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彝族自治县新林镇大香村
(三)建设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峨边森刚碎石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主要为砂石的破碎分选加工,加工区内设置1个原料堆场和3个成品堆场,设置砂石分选加工生产线1条,安装破碎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工15万吨砂石的生产规模。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当地林地农肥使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约,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粉尘、堆场粉尘、场内道路产生的粉尘、车辆尾气。生产粉尘通过湿法作业减少挖采时产生的粉尘,并采用喷雾降尘措施治理减少破碎、筛分、制砂时产生的粉尘,同时在厂区高处设置雾炮机,采取雾化喷淋措施减少粉尘扩散。堆场粉尘采取喷雾降尘措施治理,同时在堆场周围设置围挡,并对产品堆场加盖防尘网。场内道路产生粉尘采用喷雾降尘措施治理,同时对场内道路及场地进行碎石硬化改造,加强清扫、洒水,并在出厂处设置清洗池,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冲洗,对车辆加盖篷布,防止车辆运输过程中物料散落产生粉尘。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破碎机、筛分机、装载机、挖掘机等,环评要求项目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基础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生产。同时应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通过住户区是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废:本项目的生产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设备检修固废、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淤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淤泥经压滤机压滤脱水后运至成昆铁路复线弃渣场作用于周边农田及林地作耕作、绿化底泥;设备检修期间无废机油产生,主要固废为含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