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边路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云石加工项目和觉莫乡觉莫村洞渣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传真:0833-5222301
地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峨边路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云石加工项目
(一)项目名称:峨边路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云石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大堡镇九家村9组
(三)建设单位:峨边路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菲拉幕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48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为对建设单位开采出的白云石矿进行加工,年加工能力为3万吨,主要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以及辅助工程等项目组成。本项目为已建项目,该公司于于2010年8月30日取得峨边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号:峨边环建[2010]33号)环评内容主要为白云岩矿开采。并于2017年7月9日对项目进行了验收并通过。2019年7月10日,峨边生态环境局对建设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项目虽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但其新增的白云石破碎筛选生产线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补办环评手续,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不予批准,处以罚款并可以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因此,峨边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8月21日对峨边路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环境行政案件处罚决定书(峨边环罚字[2019]5号),对建设单位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建设单位已于2019年8月21日履行罚款手续。因此给予补办环评手续。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西侧峨边路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生活用房,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冲洗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增设生产废水沉淀池,洒水降尘用水部分直接进入产品或蒸发,部分汇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2、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粉尘、堆场粉尘、场内道路产生的粉尘。生产粉尘主要通过湿法作业减少加工时产生的粉尘,并采用洒水降尘措施治理减少破碎、筛分时产生的粉尘,输送带廊道四周封闭减少输送粉尘,同时在厂区高处设置雾炮机,采取雾化喷淋措施减少粉尘扩散,并在生产区域搭建厂房,保证各项生产工序均在厂房内进行。堆场粉尘主要采取封闭厂房堆存,洒水降尘措施治理。场内道路产生粉尘主要采用洒水降尘措施治理,同时对场内道路及场地生产加工区域设备基座进行硬化改造,加强清扫、冲洗、洒水,并在出厂处设置清洗池,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冲洗,对车辆加盖篷布,防止车辆运输过程中物料散落产生粉尘。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破碎机、筛分机、装载机、挖掘机等。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基础减振、降噪措施,将主要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场界全部设置围挡,以达到隔声的目的,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生产。
4、固废:本项目的生产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机油、食堂固废、生活垃圾和车辆冲洗池淤泥。废机油经建设单位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政府统一处理;车辆冲洗池淤泥经自然晾干脱水后存放于矿区临时堆场,用于后期复耕;食堂固废主要为饭菜剩渣,收集后交由当地农户用作畜禽养殖饲料,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二、峨边彝族自治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觉莫乡为觉村洞渣加工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觉莫乡为觉村洞渣加工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觉莫乡为觉村
(三)建设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主要以成昆复线峨眉至米易段四段八月岭隧道工程的弃渣为原料,进行砂石料加工,无开采,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0m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砂石生产加工区和员工生活区。主要内容为新建砂石加工系统(粗碎车间、中碎车间、洗砂车间、细碎车间、半成品堆场、筛分及成品输送系统、成品堆料场、蓄水池、废水处理系统等);员工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建筑及相关配套的供配电、控制系统等。项目年产砂石料6万t。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灌木林浇灌使用,不外排;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至生产线,沉淀池泥渣经压滤机处理后,泥饼晾晒后运至弃渣场堆存后用于渣场后期绿化用土,滤水返回沉淀处理后回用至生产线;运营期生活污水约,由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灌木林浇灌,不外排。
2、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期对施工现场增设围挡、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机械废气产生量少,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有堆场扬尘及转运扬尘、加工过程中破碎、制砂、筛分工艺产生的粉尘、道路运输扬尘以及食堂油烟。制砂工艺生产过程采取湿法生产;堆场采取定时采用洒水车洒水降尘以及设置堆场挡墙;砂料运输和装卸产生的粉尘采取加强装卸管理,车辆运输过程中加盖帆布,运输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保持厂区道路清洁,经常洒水等措施。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建设机械施工设备产生,针对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平面等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过基础减震和距离衰减,夜间不生产,运输车辆减速运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处理后,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影响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为施工期开挖方主要为平整场地、办公区建筑基础的开挖方,开挖方量不大,场地内基本可实现土方平衡,没有多余土方产生;一般情况下建筑材料废弃物(如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均可回收利用,废料通过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运送至村镇垃圾收集点,由政府统一处理。项目运营期主要固体废弃物为沉淀池淤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成分较简单,产生量不大,可通过垃圾桶统一收集分类后,就近送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项目沉淀池沉淀产生的淤泥,经脱水处理后,运至弃渣场堆存后用于渣场后期绿化覆土。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