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乐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乐山市渡改桥工程(万漩渡改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8-08-07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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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乐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乐山市渡改桥工程(万漩渡改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87-20188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833-5222301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县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渡改桥工程(万漩渡改桥)

(二)建设地点:峨边县共和乡,万漩渡口约1.1公里处

(三)建设单位:乐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986.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起点位于县道峨轸路,由南向北跨越大渡河、成昆铁路,止点侧穿过一片旱地与峨共路平交。主桥全长199m,引桥长度154m,引道长度457m,线路总长810m,设计速度30km/h,桥面结构为10cm沥青砼+10cmC40钢筋水泥砼铺装道路等级三级。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量小,成份简单,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浇灌植被。运营期间通过排水沟排入大渡河,路面径流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有施工扬尘和施工设备(包括车辆)排放的尾气,经防尘措施后,可将其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营运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汽车尾气的排放。随着车流量的不断增大,汽车尾气排放量随之增多,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桥梁两端有大量绿色植物,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期间,施工噪声会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必须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量避开午休时间施工,通过采取措施将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运营期在采取加强管理,设置交通标志,加强桥梁路面保养等措施后项目营运后将不会对桥梁两端居民产生较大影响。

4、固废:本项目将产生弃土石方,及时回填及绿化;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袋装交由当地交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专用车辆并加盖篷布,指定路线运输,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运输车辆携带的泥沙以及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大,可由环卫人员集中收集就近交由附近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其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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