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S309线峨美路柑子口修复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2-2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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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S309线峨美路柑子口修复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223-20213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真:0833-5222301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S309线峨美路柑子口修复整治工程

(二)建设地点:黑竹沟至勒乌乡椅子垭口

(三)建设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0360.2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S309线峨美路柑子口修复整治工程,工程起点接S309线黑竹沟至勒乌乡椅子垭口升级改造工程项目K70+937.214(AK70+920),地理坐标:E103.041705°,N28.849847°;止点接S309线黑竹沟至勒乌乡椅子垭口升级改造工程项目K74+871.587(AK74+943.129),地理坐标:E103.041841°,N28.819518°。工程全长4.023km,隧道长2.015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监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为隧道施工废水、轮胎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隧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5m3)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5m3)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肥,不外排。因此项目施工期的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小,且随施工结束而结束。

2、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沥青烟和机械尾气,项目对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堆场及裸露地面搭盖防尘网、汽车搭盖篷布、禁止超速超载等措施治理;针对机械尾气,项目采取加强设备维护的措施;由于沥青烟产生量较少,且四周地形开阔,可通过自由扩散进行处理。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对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施工噪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和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挡并做好施工人员自身防护工作。而且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固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材料包装袋、沉淀池淤泥、废弃土石方和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包装袋交由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沉淀池淤泥直接用于填路;废弃土石方则堆存于K75+580弃渣场,最终进行综合利用,并做好挡土墙、截排水沟等防护工作;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则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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