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昊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5222301
地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县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昊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砂石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中坪村二组
(三)建设单位:四川昊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主要为砂石的破碎分选加工;加工区内设置1个原料堆场和3个成品堆场,加工区设置有砂石破碎加工生产线1条,安装破碎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项目总占地8000m2(其中加工区5000m2,原料堆场占地1000m2,成品堆场占地1000m2,办公辅助用房1000m2)。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工20万吨砂石的生产规模。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沙坪二级电站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
2、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粉尘、堆场、场内道路产生的粉尘以及燃油废气。生产粉尘采用湿式作业及对工序进行封闭处理;堆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治理,同时在堆场设置围挡,以降低粉尘产生量。场内道路产生粉尘采用洒水车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措施治理;经治理后,场界颗粒物浓度预计能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燃油废气通过采用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及车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破碎机、振动筛、装载机、制砂机、旋砂机等,项目采取了各降噪措施。经预测,项目加工区四周场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昼间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营对当地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的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淤泥、含油抹布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淤泥经压滤机压滤脱水后运至弃渣场作用于周边农田及林地作耕作、绿化底泥。项目设备维护采用黄油,含油抹布统一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