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乐山艺源硅材料有限公司硅粉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2-08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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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乐山艺源硅材料有限公司硅粉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28-202121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真:0833-5222301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艺源硅材料有限公司硅粉加工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马嘶溪村4组

(三)建设单位:乐山艺源硅材料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金能环境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2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利用林河集团硅业公司自有空地建设2×1500硅粉车间990平方米,综合楼、硅块中转库、产品粉散装罐区依托厂内既有设施。车间内布置有两条生产线,安装有制粉机2台、方形摇摆筛2台、颚式破碎机2台、板链式斗提机4台、除铁装置2台、除尘器2套、密封型振动给料机及PLC控制柜等。生产规模为年产工业硅粉4万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涉及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二级生化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直接外排,项目周边有大片林地,完全可消纳这部分废水;项目生产废水轮胎冲洗水自然蒸发,不外排,不会对庞沟的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气:项目破碎、筛分、粉磨、原料装卸、堆放、车辆运输等加工过程中易产生少量粉尘逸散。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项目采取治理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建设机械施工设备产生,针对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平面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故项目运行对周围声环境无明显影响,不会发生扰民现象。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为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磁选废铁渣、除尘粉尘、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污泥、轮胎冲洗池淤泥、废机油。磁选废铁渣暂存于废料堆场,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除尘粉尘经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污泥定期委托清掏处理;轮胎冲洗池淤泥,清掏后外运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固废去向明确,处置措施可行,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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