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场乡新凤砖瓦用页岩矿项目和高碳铬铁合金渣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传 真:0833-5222301
地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新场乡新凤砖瓦用页岩矿
(一)项目名称:新场乡新凤砖瓦用页岩矿
(二)建设地点:峨边新场乡新凤村
(三)建设单位:四川峨边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骏庞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为砖瓦用页岩开采,设计开采规模为10万吨/年,开采服务年限7.2年。本项目仅进行矿山开采,不含矿石加工及砖瓦制造;矿山上不设置专门的选矿设施;矿石开采出立即外售至砖瓦厂制砖,不设置矿石堆场;矿山开采爆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矿区不设置炸药库、油品库。矿山开采采用机械开采,不使用炸药。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间生产废水主要是车轮冲洗水,抑尘水均蒸发、下渗进入山体,车轮冲洗水收集沉淀后回用。项目矿区降水经排水沟进入废水雨水池,沉淀后用于矿区露采场、道路等防尘用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废水主要是矿区职工的生活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内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当地农田、林地农肥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为砖瓦用页岩开采项目,运营期矿山的粉尘主要产生在采剥、运输等环节,进行过程应进行喷洒水湿润处理,产生粉尘的作业点应实行湿式作业和喷雾洒水,在装载点设洒水器进行洒水降尘,能够有效防止了矿尘飞扬,不会产生环境污染。运输车辆出厂前进行车辆冲洗,出厂时必须覆盖防尘棚布,并控制车速。运输车辆应选择环境敏感点较少的运输路线。矿石堆场扬尘主要为堆场在大风条件下产生的扬尘,矿石堆放时间较短。本项目堆场主要环境问题为表面粒径较小的粉尘在外力作用下扬起。项目在运营期需加强对矿石堆场的洒水降尘工作,以减小风起扬尘。经采取洒水降尘后,项目矿石堆场风起扬尘不会对当地空气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为矿山开采机械噪声,经预测分析,项目昼间产生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针对矿区北部相距较近的村民矿山北部已预留安全距离,设立禁采区。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采矿过程中所产生的表土、职工生活垃圾、雨水池淤泥。表土:本项目运营期的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并适时用于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运处置,不会对当地自然环境造成影响。雨水池泥沙:经收集后堆存于表土堆场,并适时用于采空区回填。
二、高碳铬铁合金渣回收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一)项目名称:高碳铬铁合金渣回收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马嘶溪村二组
(三)建设单位:峨边鑫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于2018年6月1日取得了发改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1132-42-03-256235】FGQB-0024号),同时委托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高碳铬铁合金渣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原峨边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峨环审批【2018】51 号),经批复后的主要建设内容为:跳汰机、破碎机等自主研发的材料生产线一条,年加工高碳铬铁合金渣10万吨。但由于在实际建设中,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原材料、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变动为占地约5亩,设置鄂式破碎机、 震动给料机、圆锥破碎机、震动分卸机、 跳汰机,破碎机、制砂机等自主研发的铁合金炉渣、洞渣材料生产线,年加工10万吨高碳铬铁合金渣和2万吨外购洞渣。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及生活设施组成。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跳汰废水、洗砂废水、轮胎清洗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跳汰废水经20m³水箱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砂废水经集水池收集,通过浓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在出场口设置轮胎清洗设施,并新建一个8m³的沉淀池,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完善整个厂区排水系统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厂外雨水经雨水沟排放,厂区内初期雨水经导排沟汇入新建20m³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
2、废气: 主要包括破碎、筛分粉尘和物料输送粉尘。本项目主要通过以下措施降低生产粉尘的排放:新建三面封闭厂房,将设备置及输送带于封闭厂房内,并设置喷淋设施,湿法作业;加强设备维护,避免生产粉尘逸散;在破碎工段及输送带两端设置喷淋设施,物料进行加湿以降低粉尘产生量,同时吸收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搭盖篷布,在装载机转运原料处安装雾炮机,在生产时喷雾降尘。堆场粉尘,对拟增洞渣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四周设置不低于堆料高度的落地围栏,堆料用防尘网全覆盖,并设置喷淋设施降尘。道路运输粉尘,本项目主要通过以下措施降低生产粉尘的排放:车辆搭盖篷布;厂区、运输道路及出场道路全部硬化,并配备喷淋设施降尘,配备冲洗清扫设备,及时清除散落物料、清洗道路;所有出场运输车辆必须冲洗车身和轮胎,确保不带泥上路。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破碎机、筛分机、跳汰机、制砂机等。设备声压级在68-105dB(A)之间。经过减震降噪、厂房隔声、衰减、夜间(晚上22:00-次日6:00)不生产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场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昼间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的生产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储水罐沉渣、合金渣加工压滤机固渣和洞渣加工压滤机淤泥。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为0.7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储水罐沉渣、合金渣加工压滤机固渣作为产品矿渣砂外售;加工洞渣压滤机产生的淤泥,产量为2t/a,环评要求及时清理,堆放于临时堆场,及时清运,用于铺路等综合利用。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