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峨轸路骑游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5222301
地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县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峨轸路骑游道新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共和乡、毛坪镇、五渡镇
(三)建设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7604.99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规划定义为骑游观光专用道路,线路走向基本与S309线峨轸路一致,沿大渡河右岸而行,经沙坪镇马嘶溪村、红星村、雪山村,共和乡红旗村、白果村,毛坪镇等分村、建华村、恒心村、凡山村、老鸦村,五渡镇先锋村、工农村到达龚嘴大桥峨边岸,全长35.243km。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后回用,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办公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居民已有的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对区域水体产生明显不良影响。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项目内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项目采用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打围施工、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临时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等远离居民点、使用商品沥青,最大程度的降低项目施工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运营期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建筑屋顶排放。
3、噪声: 施工期多种机械同时施工时,昼间距声源80m以外可满足昼间标准限值要求,夜间在350m以外可满足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施工将对敏感点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造成干扰,特别是夜间噪声影响更甚,按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进行严格控制,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轻微, 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废:项目废弃土石方运至设置的弃渣场;拆迁房屋、废建材等建筑垃圾部分综合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理,驻地办公室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专人收集,运至城市垃圾收集处,其他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租房已有的处理设施,收集后运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有项目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