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明达实业有限公司炉渣处理项目和四川欧陆矿业有限公司沙坪镇六丰村建筑用玄武岩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8日-2019年6月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传 真:0833-5222301
地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四川明达实业有限公司炉渣处理项目
(一)项目名称:四川明达实业有限公司炉渣处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核桃坪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明达实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在四川明达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使用原有已审批土地新建一座占地面积约为3200平方米、高为20米的生产主厂房和高碳铁铬铁炉渣处置加工生产线一条,主要产品为混凝土使用矿渣,年设计生产加工能力为20万吨,主要设备为PE500*750破碎机1台、PEX-250*1000破碎机3台,以及输送设备、分选设备、相关环保设施各一套。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期修建临时沉淀池,综合利用废水。运营期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喷雾降尘用水和跳钛用水,喷雾降尘水自然蒸发,仅有跳钛废水经处理回回用跳钛用水,不外排。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中建筑粉尘和道路扬尘沉降较快,对施工场地周边地区有一定不利影响,由于施工期较短,且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消失。项目TSP最大浓度占标率为9.072%,项目属于二级评价。通过采取措施,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与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对场界周围声环境质量将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采取必要的隔噪、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错峰施工等措施来保障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不受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固废:施工期将产生的弃土部分回填,部分用作绿化,建筑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将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为淤渣、高碳铬铁及生活垃圾等,淤渣作为副产品外售;生活垃圾依托四川明达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现有收集设施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二、四川欧陆矿业有限公司沙坪镇六丰村建筑用玄武岩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一)项目名称:四川欧陆矿业有限公司沙坪镇六丰村建筑用玄武岩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六丰村
(三)建设单位:四川欧陆矿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老旧设备淘汰更换,新线产能按35万吨上浮规划,实际年产能仍为35万吨/年,场地硬化,运输道路硬化,预防扬尘,生产线建设封闭式厂房,以控制噪声和粉尘。污水处理池容量增大,玄武岩冲洗污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经过采取化粪池收集作农用和临时沉淀池沉淀回用等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产品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产品冲洗废水经过四级沉淀池(920m3)和压滤机压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轮冲洗废水经过洗车池(5m3)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50m3)处理后用作周边林肥,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废气产生主要为扬尘、运输车尾气和少量有机废气,采取了一定的管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可接受。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原料卸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输送带粉尘、堆场粉尘以及运输扬尘。卸料平台设置1台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整个玄武岩加工生产线置于封闭厂房内,并在主要产尘点设置自动喷淋设置洒水降尘;皮带输送置于封闭厂房内,全程洒水降尘;堆场进行三面封闭,并安装自动喷淋设施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厂区内路面硬化、加强厂区内路面清扫除尘,进出口设洗车池。在经过以上措施治理后,本项目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施工期主要机械、设备有挖掘机、装载机以及运输车辆等,均系较强噪声源,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新建工程规模较小,施工方式简单,施工期间加强管理、规范施工,根据施工平面布置,采取施工管理与设置临时声屏障、夜间禁止施工等噪声防治措施后,施工期间噪声影响可接受。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制砂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等,通过采取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合理布置,建设封闭隔声厂房,同时将高噪声设备破碎机半安置于地下,并对设备安装减震垫后,该项目的运营对区域内的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废:项目施工期有少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主要组成为砖瓦砾石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依托已有垃圾收集池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泥沙、少量废机油和员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作为产品粉料外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用于厂内机械润滑或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