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峨边药子垭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药子垭水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药子垭水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境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峨边彝族自治县药子垭水电站位于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境内,为大竹坝河水电规划中的第一级电站。药子垭水电站为引水式电站,电站以发电为主,无其它综合利用要求。设计水头144m,设计发电流量3.3m3/s,电站安装2台1250千瓦卧式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1250kw),设计引用流量3.3m3/s,年均发电量1100万kwh,保证出力为0.43MW,总投资2593.93万元。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峨边药子垭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境内
联系人:阿和志古联系电话:17623110404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4599号
联系人:叶联系电话:18113820621邮箱87066868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公示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1年3月24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