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边琪岳矿业有限公司太阳坪Ⅱ号建筑用玄武岩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14日-2019年2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5222301
地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县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边琪岳矿业有限公司太阳坪Ⅱ号建筑用玄武岩开采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松林坡村
(三)建设单位:峨边琪岳矿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矿区0.0263km2,年开采加工玄武岩15.00万吨(玄武岩体积密度为2.8t/m3,则开采规模折算为5.36万m3/a),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包括玄武岩开采区、加工区、加工生产区、办公生活区、堆料场、矿山公路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二级生化设施处理后,用作矿山生产;生产废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后进入循环水池回用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粉尘、堆场、场内道路产生的粉尘。产生粉尘的作业点实行湿式作业和喷雾洒水,在装载点设洒水器进行洒水降尘,防止了矿尘飞扬;运输车辆出厂前进行车辆冲洗,出厂时必须覆盖防尘棚布,并控制车速;加强对矿石堆场的洒水降尘工作,以减小风起扬尘。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凿岩、空压机、破碎筛分设备、运输车辆等,另有爆破产生的强烈冲击噪声,但爆破时间间隔较长,而爆破的持续时间短,因此对外界的噪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采矿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土石方、职工生活垃圾、设备检修废油、沉淀池泥沙等。废土石方:本项目运营期的废土石堆存于废土石场,并适时用于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运处置。设备检修废油:工程运营期间,大型检修委外处理,不在厂区进行,厂区仅进行小型设备检修,将产生少量的设备检修废油,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机具润滑。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后经压滤机压滤,后运至废土石场临时堆存,并适时用于采空区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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