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9月4日前做出承诺制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09-1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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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94日,我局对 乐山市渡改桥工程(峨边马嘶溪大渡河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910日-20209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5222301

通讯地址:峨边生态环境

邮编:614300

 

 

 

 

20209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1

乐山市渡改桥工程(峨边马嘶溪大渡河大桥新建工程)

峨环审批[2020]15号

 

 

         峨环审批〔2020〕15号峨边生态环境局关于《 乐山市渡改桥工程(峨边马嘶溪大渡河大桥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PDF

          乐山市渡改桥工程(峨边马嘶溪大渡河大桥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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