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4日,我局对 乐山市渡改桥工程(峨边马嘶溪大渡河大桥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5222301
通讯地址:峨边生态环境局
邮编:614300
2020年9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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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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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山市渡改桥工程(峨边马嘶溪大渡河大桥新建工程) |
峨环审批[2020]15号 |
峨环审批〔2020〕15号峨边生态环境局关于《 乐山市渡改桥工程(峨边马嘶溪大渡河大桥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PDF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