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边伟豪钾长石矿厂钾长石玄武岩废料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传 真:0833-5222301
地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钾长石玄武岩废料回收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峨边县五渡镇郭坝村2组
(三)建设单位:峨边伟豪钾长石矿厂钾长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拟在原年产10万吨玄武岩加工项目基础上,新增用地、设备,项目拟新增一条废石料生产线进行钾长石、玄武岩的废石料破碎加工生产项目,新增颚式破碎机、给料机、分选机、制砂机螺旋旋砂机、圆锥破碎机、皮带输送工具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设备,达到新增年产20万吨砂石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不涉及开采,不涉及冶炼。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部分,多余部分外排;项目生产废水定期补加、循环使用,不外排;降尘用水经洒水降尘后自然蒸发,不形成地表径流;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收集后回用附近农田农肥,不外排。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粉尘及转载机尾气,对产粉节点采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输送、转运均设置防尘措施,采取措施后,基本能实现达标排放;其次,项目拟备用一台移动式雾炮机,对除尘效果不理想的区域使用移动式雾炮机进行防尘。
3、噪声: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输送皮带机、分选机等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噪声有所削减,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项目运行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其中沉淀池污泥作为副产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作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转运至五渡镇垃圾收集点,项目固废去向明确,处置措施可行,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