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的相关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评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1. 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母举沟水电站
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勒乌乡
建设单位:峨边县母举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补评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8914.85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电站装机容量10000kW(2×5000kW),总装机量10000KW,水电站依靠母举沟、涡罗挖曲河来水流量发电,设计引用流量4.2m3/s,主坝即母举沟拦水坝位于母举沟与二支沟汇合口下游20m处,发电引用流量3.5m3/s,引水线路上沿途接入窝洛挖曲沟水,发电引用流量0.70m3/s,设计水头304m,年利用小时数4450h,年均发电量4450万kw·h。工程主要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和厂区枢纽三部分组成。主要建筑物有底栏栅坝、跨溪引水暗涵、无压引水隧洞、明渠、前池、压力管道、主副厂房、主变场等。
2. 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峨边县母举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昌伟 联系电话:13628191716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勒乌乡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思朗 联系电话:19882458442
地址:成都市荣盛香榭兰庭一期三栋二楼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获取
① 本公示的附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邮箱、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
6.公示时间
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2021年3月24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