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月-4月做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5-25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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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月-4月,我局对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马嘶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525日-20216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5222301

通讯地址: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

邮编:614300

 

 

 

2021年1月-4月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入河排污口名称

审批文号

1

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马嘶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

峨环审批[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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