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S306(G245)峨边城市绕线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7日-2018年6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5222301
地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县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S306(G245)峨边城市绕线公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
(三)建设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7154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起于省道306线(G245)核桃湾(峨汉高速峨边互通出口),止于省道306线(G245)黄磷厂,全长12.478km。其中,马嘶溪大桥及引道2.6km作为独立项目报批,其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故本次评价内容为项目除马嘶溪大桥及引道外剩余的9.878km道路,剩余部分其中新建道路6.6km,利用原有旧路改造3.278km。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小,成份简单,经旱厕处理后用于林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均不外排。营运期在非事故状态下,路面径流污水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因此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和尾气,通过洒水抑尘、沿线自然植被吸收、吸附,可以有效减小扬尘和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大气环境影响也消除。项目建成后,汽车尾气是环境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根据项目交通量预测以及大气污染物核算,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加之公路沿线绿化覆盖率高,绿色植物能有效吸收汽车尾气,故营运期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期道路昼间、夜间施工将周围环境产生噪声影响,特别是夜间噪声影响更甚。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施工区域设置围栏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营运期加强对道路车辆的管理,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运至建筑垃圾场处理,工人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来源于来往人员产生的垃圾和车辆撒落的固废,道路清洁人员应注意及时清扫,将其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的垃圾处理站集中处置,不会影响当地环境。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