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峨边五渡鑫成屠宰场新建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8-07-1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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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边五渡鑫成屠宰场新建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711-20187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266079(峨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833-5222301

  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28号峨边县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边五渡鑫成屠宰场新建屠宰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五渡镇先锋村3

(三)建设单位:峨边五渡鑫成屠宰场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9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206m2,其中加工车间300m2,办公用房100m2,无害化处理设备占地56m2,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110m2。年屠宰肉猪3万头。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屠宰过程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屠宰、清洗废水)、职工的生活污水。拟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中表3中的1级标准后排入大渡河河。

2、废气: 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待宰和屠宰车间和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待宰和屠宰车间及时清理待宰圈以及屠宰车间内的牲畜粪便、猪毛、猪血等废弃物,车间内恶臭气体集气收集后以引风机引入喷淋式除臭塔净化处理,废水处理站实现各废水处理单元全封闭,避免恶臭气体排放。经预测分析,采取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恶臭气体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且设备都设立在车间内,对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降噪以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厂区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

4、固废: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废均可处理处置,对当地环境影响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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