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12月,我局对峨边彝族自治县峨边桦林梗陶瓷土矿扩建工程项目和峨边彝族自治县刘家沟玄武岩矿工程项目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5222301
通讯地址: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
邮编:614300
2022年1月-12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峨边桦林梗陶瓷土矿扩建工程项目 |
乐市环审峨边字〔2022〕1号 |
2 |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刘家沟玄武岩矿工程项目 |
乐市环审峨边字〔202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