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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1月-4月做出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04-21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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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月-4月,我局对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城郊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项目和乐山艺源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硅粉加工技改项目8个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421日-20214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5222301

通讯地址: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

邮编:614300

 

 

 

2021年1月-4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1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城郊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项目

峨环审批[2021]1号

2

乐山艺源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硅粉加工技改项目

峨环审批[2021]2号

3

峨边彝族自治县毛坪镇银祥口水泥用石灰岩矿

峨环审批[2021]3号

4

S309线峨美路柑子口修复整治工程

峨环审批[2021]4号

5

年开采6万吨建筑用白云岩生产线

峨环审批[2021]5号

6

长石洗选废水回用升级改造项目

峨环审批[2021]7号

7

乐山清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系列饮料生产项目(矿泉水厂区)

峨环审批[2021]8号

8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迷都酒店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峨环审批[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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