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药子垭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药子垭水电站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补评)
总投资:2580.45万
建设规模:药子垭水电站建设内容主要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厂区枢纽三部分组成。工程总体布置主要构筑物有底格栏栅坝、暗涵、沉砂池、引水隧洞、调节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等。电站装机容量为2500(2×1250)KW,电站设计引水流量3.3m3/s,设计额定水头132.5m,电站安装2台1250千瓦卧式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机组间距11.0m,机组纵轴线距厂房上游侧外墙为7.87m,距下游墙外边距离6m。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100万kw·h,年利用小时4400h。电站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其它禁止开发区域,近年来一直正常运行。电站运行以来未发生过移民及用水纠纷。
建设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境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3)、运营期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在潜在的环境风险。
三、主要环保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为员工办公废水。
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农肥,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对危废间采取防渗漏措施。
(4)、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减振、消声、隔声、维护管理、车间工人防护等。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油桶以及格栅垃圾。其中格栅垃圾打捞干净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桶和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建设实际,建设单位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措施、火灾预防措施、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等)加强管理,降低环境风险。
(7)、施工期的环境保护
主要有施工扬尘控制、施工噪声控制、施工废水和固废处理及水土保持措施等。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评价区环境现状和生态环境发展趋势,结合本电站建设和运行各类工程活动的特点和性质,回顾分析水电站对环境的影响,结果表明,本工程的发电效益、社会效益显著,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运行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工程施工已经结束,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已经基本得到缓解或消除。依托工程玛依河水利工程中减水河段内无工农业生产及生活取水点,本次评价对坝址处最低下泄流量进行优化,下泄生态流量结合区间来水及坝址泄水可以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所需水量。
本项目充分利用水利工程引用的水资源,实现当地“以电代柴”,极大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富民安康工程。
水力发电属于鼓励发展行业,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符合峨边县实际开发情况。本项目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工程兴建带来的环境问题可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予以缓解或消除。本报告书对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对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及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环保措施。评价认为: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基础上,电站运行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降低到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团体和个人,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征求内容:公众对项目的选址、项目产生的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峨边药子垭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阿工
联系电话:17623110404
八、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荣盛香榭兰庭一期3栋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8113820621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采取网上公告及张贴公告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