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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地块(沙坪镇岩月村)用地规划条件公示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02-1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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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要求,峨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国有2022-02B>地块(沙坪镇岩月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经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峨边国有2022-02>地块位于峨边县城沙坪镇岩月村,大渡河北侧,紧邻县道143线峨富路(老乐西路)岩月村段,面积为5510.71平方米(8.27亩),已取得峨边县2020年第2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川府土﹝2021﹞572号批复)。该宗地块适合作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参照《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该宗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如下: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建筑密度:≤55%;容积率:≥1.0且≤3.0;绿地率:≥10%;建筑高度:≤21m;建筑退距:按相关道路规定进行退距。

备注: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配套设施均按照《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执行。

项目地块用地范围示意图

公示期为2022216日至2022222日。

公示期内,欢迎广大群众及相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东风新城5幢

联系人:邹德清联系电话:0833—522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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