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要求,峨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国有2022-02号B>地块(沙坪镇岩月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经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峨边国有2022-02号>地块位于峨边县城沙坪镇岩月村,大渡河北侧,紧邻县道143线峨富路(老乐西路)岩月村段,面积为5510.71平方米(8.27亩),已取得峨边县2020年第2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川府土﹝2021﹞572号批复)。该宗地块适合作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参照《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该宗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如下: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建筑密度:≤55%;容积率:≥1.0且≤3.0;绿地率:≥10%;建筑高度:≤21m;建筑退距:按相关道路规定进行退距。
备注: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配套设施均按照《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执行。

项目地块用地范围示意图
公示期为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2日。
公示期内,欢迎广大群众及相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东风新城5幢
联系人:邹德清,联系电话:0833—5228892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